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算第二套房嗎?
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5年11月06日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算第二套房嗎?

問題描述 請問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這樣算是父母的第二套房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範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015年11月08日 00:00

現在都是按戶口算的

2015年11月07日 00:00

好像算

 相關用戶問答
  • 婚前和男友共同首付買的房子,但購房合同上寫的男友的名字,,婚後夫妻二人一起籌錢買的房子,是貸款買的,因此房產證還沒下來,但購房婚後夫妻共同籌錢出資買房、並共同還貸,無論合同及房產證登記在哪一方的名跟親戚合夥買了只有購房協議的房子,現面臨拆遷賠償糾紛,請,購房合同簽署時候可以署名雙方名字!那出來的房產證就是雙方名字了!但如簽合同了,期間在房產證辦理出來前是國家政策明令禁止不能增名的,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這種階段的增名就戀人共同出資買房,購房合同已經備案,辦理產權證時只寫一方,而且撤銷以後,再次簽署新的購房合同,寫上你一個人的名字就OK了,這樣操作的話,不用花很多的錢,相比出產證後再更改要少花很多錢的!我是做房產的,你關於合夥買房的權益問題,三方購房合同只有一份就是開發商備案的標準合同。你們三個可以簽一個協議去公正一下。協議公正處就有起草好的。或者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直接做產權明晰。婚前買房,兩人共同交首付,購房合同寫了兩個人的名字,房產,我和女朋友共同買了一套房子,期房,買的時候是作為婚房的,購房合同上是10都給了不差2萬,給了就行了,這事越早越好,以後房子升值大了,你女求助關於與男/女朋友共同貸款買樓,購房合同寫名字的問題??,我在2001年和親戚合夥買了沒有產權只有購房協議的房子。當時是親戚拿我身份1:首先沒寫實際的過戶日期你就很被動,就算你通過銀行貸款成功,業主也行

  • 一、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二、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征信系統裡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三、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五、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六、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同時能夠提供住房出售的證明,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 一、明確規範公積金貸款資格條件。由原“認公積金貸款”調整為“認房認公積金貸款” (應該是只要有房,無論是否使用公積金貸款都算是二套房) 二、將“購首套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最高比例由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調高至80%”,與購一手房的貸款標準保持一致。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也變成了首付二成,當然也得是首套房) 三、對於貸款購第二套房,增加了現住房超過140平方米(含)不予貸款的面積限定條件;同時將原來“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含)”規定調整為“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首額”;繼續執行“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40%”的規定 (都是些公積金買二套房的相關規定,可貸款總額提高,首付比例還是六成) 四、取消核實貸款額度時“借款人及配偶繳存餘額之後不足1萬元按1萬元”的計算規則。

  • 應該無法分割,屬於子女的。

  •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