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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7月27日

怎樣辦理房產證加名?有誰清楚?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題主好!是可以的,您父母作為主貸款人,子女作為次貸款人,就行,不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以你的名義貸款,房產證上應該得是你的名字,也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辦理房產證時需你老公去房產處簽訂此房與他無關,他放棄此房的產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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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域房管所(也許現在有些地方的稱謂變了)所有。那麼房產證是需要通過房管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是我自己計算的,不一定符合你那裡的具體情況)繳納費用,然後辦理產權證,但是大都沒有分戶的土地使用證。 另外,由於地方政策的不同,是否允許安置房私有,各地也有不同的規定。

  • 小產權房分佈區域有:農村集體用房,自建房屋、鄉產權房,小產權房同樣可以辦理房產證明,但整棟房屋只能辦理一個房產證,不能按套或按層分別辦理多個房產證。通過非正當途徑辦的商品房產證是無效或說是存在很大潛在風險的,最多只能向他人證明這套房子屬於你的而已;但涉及政策方面時是不會給予承認的,如銀行抵押、貸款等。

  • 產權證辦理的基本程式如下: (1)買賣房屋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的30日,內持房屋權屬證書(賣方提供)、當事人合法證明,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有關文件審查,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准予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買賣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看評估。 (4)房地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6)買方憑過戶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領取產權證。

  • 需經抵押權人同意,才可以加名。如果沒有抵押,並且房產證是在領取結婚證後辦理的,雙方帶齊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土地證和結婚證,直接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如果是婚前財產加上對方名字要繳納契稅、土地出讓金等。

  • 房產再按揭應該怎麼辦理:1、《房產證》做完抵押登記手續就可以拿回來了,由產權人持有。2、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他項權利證》。3、等《房產證》拿到手,可辦理部分產權買賣或贈予,辦理過戶手續,這樣房產證上就多了一個姓名了。4、當然,產權的變化肯定是要經過抵押權人的認可,並在銀行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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