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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7月30日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證怎麼辦?哪位網友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是一樣的,都會有房產證,假如是經濟適用房,會在產權證上附注一欄寫明是經濟適用住房。依照相關規定,經濟適用房在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才能上市交易,交易時還要繳納土地收益金。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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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經濟適用房的用途來看,對於繼承有所限制。對於經濟適用房的繼承,不論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遺囑,還是沒有立遺囑,都要看繼承人是否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假如經濟適用房所有者的繼承人已經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即使立下了遺囑,其繼承人也不能擁有經濟適用房。不過可以繼承該套經濟適用房的財產權,即將經濟適用房變現之後的財產歸其繼承人所有。假如經濟適用房所有者的繼承人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則應該可以繼承該套經濟適用房。

  • 經濟適用房是沒有贈予的權利的。因為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是用於解決低收入者的居住問題的,所以有限產權中不包含贈予的權利。同時,從經濟適用房的用途來看,對於繼承也應有所限制。對於經濟適用房的繼承,不論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遺囑,還是沒有立遺囑,都要看繼承人是否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如果經濟適用房所有者的繼承人已經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即使立下了遺囑,其繼承人也不能擁有經濟適用房。但是可以繼承該套經濟適用房的財產權,即將經濟適用房變現之後的財產歸其繼承人所有。如果經濟適用房所有者的繼承人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則應該可以繼承該套經濟適用房。

  • 經濟適用房可以繼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繼承後仍保持經濟適用房的性質不變。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產證之日起滿5年的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畫,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準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住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 如果你已一次性繳清土地承包費,你可以要求發包方退回18年的承包費,並按照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 2015新增經濟適用房政策: 經適房政策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經適房政策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 經適房政策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經適房政策一、 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 經適房政策1、 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經適房政策2、 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 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 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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