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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9月04日

土地使用權出讓需要什麼手續?有誰清楚?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應該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
 相關用戶問答
  • 1、.在銷售現場開發商將依法向您明示或展示一些法定內容;2、需要攜帶以下資料辦理《商品房預定協議書》簽訂並付定金,同時領取房屋按揭貸款指引及《經濟收入證明》:身份證原件;三.交付房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

  • 題主好!假如您是購買的商品房,房產證手續辦完後,帶房產證、不動產發票、契稅證、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證明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證的過戶手續,個人私房必備的兩個合法有效證件:一是房產證,二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缺一不可,否則,再轉讓時辦不了過戶手續。

  • 一、是否為大產權房很容易判斷:1,我們所說的商品房(大產權房)是要“五證“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產權的房子不會在交易市場備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貸款購買的。2,大產權的商品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性質的(可以辦理出《國有土地使用證》),小產權多為集體土地性質的(辦理不出《國有土地使用證》的)。3,大產權房是可以辦理出預售證的,而小產權房是明令禁止買賣的,更不用說沒有預售證了。4,大產權房是可以網簽,在房管局做備案的,小產權不能在房管局做備案的。5,大產權房是可以支持銀行按揭貸款的,小產權房是不能做銀行抵押貸款的。二、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三、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期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 國有土地取得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劃撥,一種是出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根據上述情況,辦理贈與公證有以下兩種情形:一、如果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依法可辦理轉讓,即可以辦理贈與合同公證。二、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未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所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則需要提供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同意的相關意見的證明,才能辦理贈與合同公證的有關手續

  • 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麼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很多人抱怨買房難的時候,想要退房更不容易。在這個開發商手段層出不窮的時代,退房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那麼延期交房退房要什麼手續?一:什麼情況下才可以退房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三個月以上);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4、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6、房子產權不清楚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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