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經濟適用房產權是多久的?是70年還是40年的?
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3年09月17日

經濟適用房產權是多久的?是70年還是40年的?

問題描述 經濟適用房產權是多久的?是70年還是40年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 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後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013年09月17日 00:00

70年

 相關用戶問答
  •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經適房政策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法規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應該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二、如何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1、購買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房屋成交價1.5%的契稅、5元印花稅外,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2、購買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按不高於原購房價格來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淡須滿足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所購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的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所購房屋仍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 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 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後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 如果買經濟適用房,產權可以享受多少年呢?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 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後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問當地的相關部門。他會給你準確的答案!

  • 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c 所謂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後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 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房自購買合同備案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房的,由住房儲備機構按照屆時同類經濟適用房價格進行回購。 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 以下情況是不得出售二手經濟適用房的: 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經濟適用房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以列入拆遷公告範圍內的經濟適用房; 4、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經濟適用房; 5、已經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經濟適用房; 6、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經濟適用房;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經濟適用房的稅費不是很高,和正常的一樣的,但是,所得收益,很大一部分是要交給國家的,不是個人能擁有的!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