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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10月03日

土地使用稅滯納金怎麼算?需要關注哪些點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計算:(1)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2)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貸:銀行存款(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4)以上處理未考量上期所得稅及計提盈餘公積金等;假如稅局通融,也可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直接計入補交當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由於是稅款,通融一點可以在實際繳納時在當期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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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新買房子的話,是不是就是買房子的時候交一次阿答:按照房產稅相關細則1.需要繳納房產稅的房屋房產稅申報繳納是每年都需要繳納2.繳納是有時間限制的房產稅需與每年的12月31日前繳納完畢逾期繳納需要另補滯納金以後不用每年交了吧答:假如若干年後您的條件符合當地的房產稅優惠免征條件可以向稅務部門申請減免返還等

  • 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國務院關於將部分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計算公式為: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土地出讓面積×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徵收標準(對應所在地徵收等別)×各地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不低於15%)。

  •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滯納天數的起止時間的計算,由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當日止。其計算公式為:應繳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0005。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解繳稅款的滯納金也按上述規定同樣計算。對於您自己的情況來說,應該是你單位應繳納土地稅額×你單位的滯納天數×0.0005

  • 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計算: (1)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2)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以上處理未考慮上期所得稅及計提盈餘公積金等;如果稅局通融,也可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直接計入補交當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因為是稅款,通融一點可以在實際繳納時在當期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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