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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5月22日

土地使用稅滯納金怎麼算?要去哪裡繳納的呢?

問題描述 想把老家的土地轉讓出去,哪位知道土地轉讓限制條件有哪些啊?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計算: (1)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2)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以上處理未考慮上期所得稅及計提盈餘公積金等;如果稅局通融,也可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直接計入補交當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因為是稅款,通融一點可以在實際繳納時在當期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016年05月22日 00:00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的滯納天數的起止時間的計算,由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當日止。 其計算公式為:應繳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0005。 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解繳稅款的滯納金也按上述規定同樣計算。 對於您自己的情況來說,應該是你單位應繳納土地稅額×你單位的滯納天數×0.0005

2016年05月22日 00:00

印花稅滯納金怎麼算 購銷合同印花稅實行核定徵收的,企業應按當地地稅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按期申報納稅。未如實按期申報的,徵收機關除追補應繳未繳印花稅、按印花稅違章處罰規定處罰外,還應按征管法規定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從稅務機關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相關用戶問答
  • 土地使用稅滯納金計算:(1)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2)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貸:銀行存款(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4)以上處理未考量上期所得稅及計提盈餘公積金等;假如稅局通融,也可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直接計入補交當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由於是稅款,通融一點可以在實際繳納時在當期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 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滯納天數的起止時間的計算,由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當日止。其計算公式為:應繳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0005。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解繳稅款的滯納金也按上述規定同樣計算。對於您自己的情況來說,應該是你單位應繳納土地稅額×你單位的滯納天數×0.0005

  • 你好 按正常手續,新建房要先行辦理土地相關手續後再辦理房產手續。辦理土地相關手續需當地規劃部門同意,符合當地規劃,補辦相關規劃手續後補辦用地手續(因未辦理土地手續而建房屋,需先行處罰後補辦(出讓或劃撥視當地國土部門處理情況而定)。處罰與否,視當地國土部門處理情況而定)。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續後(即,最終為土地使用權證書),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需城建規劃手續(含用地規劃許可證,動工許可證,竣工許可證)和用地手續(即土地使用證書)。

  • 房屋土地使用證過戶費用,要看你這土地使用性質, 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自辦理完畢房產證書過戶後,買賣雙方一起拿著新房產證和老土地證去土地局辦理註銷老土地證,更換新土地證,印花稅 ??5元 ??工本費幾十元~~一般不超過100元 如果是劃撥或是集體性質土地證,那麼,是過戶不成的,需要先交納土地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辦理土地證。出讓金額度多少,和土地類型有關。看是幾類土地,按照土地評估價格40%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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