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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3年10月19日

購房合同丟了怎麼補證?

問題描述 購房合同丟了怎麼補證?買房付款要注意什麼?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定,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裡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儘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定。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並不都是發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商、律師、銀行由於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最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2013年10月20日 00:00

請核實房地產交易所是否已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如已辦理登記備案,可以至房地產交易所查詢合同的內容。除此之外,建議儘量與開發商協商補辦。

2013年10月19日 00:00

購房合同了丟了怎麼辦,怎麼補證? 根據《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補證手續具體流程為:權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先前往房產檔案部門查閱檔案,檔案部門經查實後出具遺失登報證明,權利人持此證明到報社刊登遺失公告。公告滿180日後,權利人持公告的報紙(必須是完整的整頁報紙)、檔案部門出具的遺失登報證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前往登記部門申請遺失換證登記。權利人22個工作日後就可領取新產權證,新產權證上會注明“補發”字樣。 需要提醒的是,由於現在許多人的房產都設有抵押,這種房屋的遺失補證手續,除上述提及的程式外,權利人還必須在登記部門領取銀行聯繫單前往貸款的銀行,經貸款銀行同意後方可辦理遺失補證手續,重新換領新證。

 相關用戶問答
  • 全款購房合同丟了的解決方法:1.要分析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開發商手續不全沒有拿下大產權還是消防什麼品質類的驗收沒通過,也就是看看 是原則性問題 影響你的住的問題,還是開發商跟銀行之間的問題,還是時間性問題 遲早都會拿到 只是時間問題呢!2.如果 問題很惡劣,你翻翻你們當初的購房合同,看看是還款結束多久要給產權證,超過時間 影響房主事情(比如人家要抵押貸款)可以起訴他的。

  • 按揭辦不下來怎麼辦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 房屋買賣合同丟了後方法為:1、可以到開發商或房屋所屬房地局補辦,一般是將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給你看然後給你一份影本,相關機構再在此影本上蓋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這裡指的相關機構原則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2、購房合同如丟失可以登報掛失,不用公開房產證編號,因購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編號。 3、購房合同丟失一般不會帶來很大風險,如果房產證丟了可就麻煩了。無論銀行抵押貸款還是出售房產必須見到房產證原件才可辦理。

  • 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憑證才好啊,帶著房主身份證去,只要開發商是個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檔的,不會故意去為難你的

  • 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後,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若是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據此,你手裡應該沒有合同,合同已經質押給銀行了)。如果購房合同丟失了,要採取如下措施補救,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並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並在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定,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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