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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3年09月20日

按揭買房的注意事項?

問題描述 按揭買房的注意事項?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根據《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規定,購房者必需履行以下義務: 1、將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連同契約正本交貸款行執管。 2、期房交付後,三個月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取得《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直接將三證交貸款行保管(此時開發商的擔保責任解除)。 3、自費為抵押的房產辦理保險,保險期不短於按揭期,投保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總值,並以貸款行為第一受益人,將保險單交貸款行持有。 4、未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買房者不能對房產進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5、每月按時歸還本息,逾期則按天數加收罰金。 6、結清全部貸款本息、罰金和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後,會同貸款行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收回《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及保險單。
2013年09月21日 00:00

帶上身份證,收入證明,戶口,存摺,結婚證,到銀行去辦就可以了。工作人員會告訴你流程的,銀行之間的利率有很小的差別,根據你的需求選擇你的還款方式。

2013年09月20日 00:00

購房時辦理按揭貸款流程及注意事項: 1.貸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過20年; 2.年齡:貸款人年齡+貸款年限≤65年(各個銀行情況不太一樣); 3.貸款額度:二手房是評估價的7成(如果是二套房則為5成); 4.貸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個人購房貸款利率執行; 5.還款方式為月還款(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任選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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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題主好,大家都知道買個房子真不容易,現在是在房地產熱銷的時候,按揭在市民心中已成為買房的快捷方式,主要看你是屬於哪種按揭買房,現在按揭買房有兩種,有商業和公積金貸款的,那麼在按揭買房中有很多關注事項,那麼按揭買房關注事項有哪些呢,下面就來瞭解看看?一.購房者選取按揭買房時,需向提供按揭的銀行(貸款行)提供以下資料: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2、固定經濟收入證明。3、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4、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檔。二.銀行對購房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真實性、可靠性、合法性審查。審查合格後,由貸款行、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此合同應該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購房者承擔)。三方共同去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購房貸款抵押(按揭)登記。其中,購房者應提交有這些證件:1、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2、身份證明影本。3、依此生效的樓宇按揭貸款合同。4、抵押申請表及抵押合同原件。5、委託他人代為登記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原件。三.依照《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規定,購房者必需履行以下義務:1、將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連同契約正本交貸款行執管。2、期房交付後,三個月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取得《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直接將三證交貸款行保管(此時開發商的擔保責任解除)。3、自費為抵押的房產辦理保險,保險期不短於按揭期,投保金額至少抵押物總值,並以貸款行為第一受益人,將保險單交貸款行持有。4、未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買房者不能對房產進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5、每月按時歸還本息,逾期則按天數加收罰金。6、結清全部貸款本息、罰金和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後,會同貸款行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收回《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及保險單。以上關於買房關注事項就介紹到這,這邊友情提示一下:還款時應該在每月約定的還款日前關注自己的還款帳戶上是否有足夠的資金,防止由於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而被銀行罰息,千萬不要由於自己的一時疏忽,而造成資金損失,同時,在銀行留下不良信用紀錄。我說得夠清楚了嗎?都明白了吧,很開心回答你的問題,真心期望能夠對你有用哦,請給個贊哈!

  • 注意事項一:評估價與最高貸款額·注意事項二:竣工年代與貸款年限·注意事項三:貸款成數和利率·注意事項四:還款方式的選擇·注意事項五:貸款銀行的選擇·注意事項六:收入證明與還款能力·注意事項七:借款人自身相關情況·注意事項八:申請貸款到放貸週期

  • 你好,大家都知道買個房子真不容易,現在是在房地產熱銷的時候,按揭在市民心中已成為買房的快捷方式,主要看你是屬於哪種按揭買房,目前按揭買房有兩種,有商業和公積金貸款的,那麼在按揭買房中有很多注意事項,那麼按揭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呢,下面就來瞭解看看? 一.購房者選擇按揭買房時,需向提供按揭的銀行(貸款行)提供以下資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2、固定經濟收入證明。 3、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4、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檔。 二.銀行對購房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真實性、可靠性、合法性審查。審查合格後,由貸款行、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此合同必須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購房者承擔)。三方共同去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購房貸款抵押(按揭)登記。其中,購房者應提交如下證件: 1、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2、身份證明影本。 3、依此生效的樓宇按揭貸款合同。 4、抵押申請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託他人代為登記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三.根據《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規定,購房者必需履行以下義務: 1、將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連同契約正本交貸款行執管。 2、期房交付後,三個月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取得《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直接將三證交貸款行保管(此時開發商的擔保責任解除)。 3、自費為抵押的房產辦理保險,保險期不短於按揭期,投保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總值,並以貸款行為第一受益人,將保險單交貸款行持有。 4、未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買房者不能對房產進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5、每月按時歸還本息,逾期則按天數加收罰金。 6、結清全部貸款本息、罰金和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後,會同貸款行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收回《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及保險單。 以上關於買房注意事項就介紹到這,這邊友情提示一下:還款時必須在每月約定的還款日前注意自己的還款帳戶上是否有足夠的資金,防止由於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而被銀行罰息,千萬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疏忽,而造成資金損失,同時,在銀行留下不良信用紀錄。我說得夠清楚了嗎?都明白了吧,很高興為你解答,真心希望能夠幫到你哦,請給個贊哈!

  •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從屬於主合同的從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經成立生效。 而訂金只是預付款性質的一種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因此,在購房者簽訂《預購臨時協定》時,真正的預購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夠成立,還處於一種不確定狀態,這與定金合同有著重大差別。因此,預購訂金不是定金,定金罰則也就當然不能適用。訂金與定金的最基本的區別就是定金適用定金罰則,一方違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或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訂金適用這樣的罰則,只會存在返還或沖抵價款的作用。 訂金與定金的具體區別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概念:它既是履約的保證,又是一種支付,同時還是一種賠償,即通過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表明合同雙方有意並要真誠履行簽訂的合同,如果購房者違約,定金不退,如果開發商違約,就要向購買方雙們返還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定金的靈敏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20%. “訂金”則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出現在房屋認購書中的“訂金”,其業主或賠償僅僅是單方的,是購房者對開發商的保證。在開發商如果違約是否雙倍返還的問題上並不明確。如果開發商違約,只要退還訂金即可。

  • 你好,百度查找一下吧 這邊給的答案不能夠提交。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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