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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1月23日

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公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問題描述 婚前共同出資買房,房產證寫男方名,且男方不同意加女方名。女方想做公證。請問如果只公證不進行財產轉讓有意義嗎?還是倆人寫個協議也能起到同樣的證明作用?公證處要加1000元,是不是亂收費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屬於該方婚前個人財產;2、婚後共同出資全款或者按揭屬於婚後共同財產;3、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視為共同財產;4、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該方名下的,屬於其個人財產;5、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6、婚前一方出資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房產份額屬於共同財產;7、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並登記于另一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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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就是貸款,也就是向銀行借錢,按揭買房不必馬上花費很多錢就可以買到自己的房子,按揭買房的優點就是錢少也能買房。選好了房子,接著遇到的問題就是付款。不是所有的買房人都能拿出全部房款的,就有了貸款買房,或叫按揭買房,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

  •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 你好馬來西亞買房移民政策,外籍人士當地購房于政當方府基本沒有什麼制限購房。只在銀是行理房辦時貸能會可有差所。馬來西亞買新移民房策政,外籍人只士要在當地了房,就可以買政向府表明擁有當的一份地產了。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買房對於有些人來說是人生中的大事,所以要謹慎,有些時候由於對某些相關事項的不瞭解造成很多麻煩,那麼買房交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項呢?1、定金不能超過房價的20%。 2、如果你購買的是期房,開發商應該向你出示預售許可證,如果你購買的是現房,那開發商應該向你出示大產證,住宅使用證及商品房品質保證書。 3、你的房款是直接支付給開發商的,如果你覺得想留下痕跡為以後有糾紛做鋪墊的,就向開發商要銀行帳戶,直接劃入開發商帳戶,自己留好存根,在備註裡注明是誰購買哪套房子的房款。 4、按現在政策,只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人(包括軍官證),才要公證,例如持護照、回鄉證、大陸來往證的。 5、房款一般都在交房前付清給開發商的,開發商一般也只有收到全部購房款及具備相應手續才會把房子交給你。 很高興為你解答,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感覺如何,有沒有漲知識呀,希望對你 有所幫助。

  • 品質好的話3年內不會有一套漏水,品質差點3年內1-2套稍微漏點,品質再差點,估計你就不用考慮買不買了,我絕對不會買,如果三年內漏水,那也不是不可能。。。你可以多注意房頂上的瓦片,鋪的怎麼樣,有必要的話,你也可以上房頂撒水試驗,如果下雨天去看看就更好了,切忌,買房要多去2次,一次雨天去,看看防潮防漏現象,一次晚上去,看看夜間照明和隔音,噪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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