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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12月06日

延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誰知道是什麼情況啊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合同上約定的入住的時間到來的,開發商未能完工,卻通知了買房者入住;二是房屋實際並沒有完工,也沒有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也通知買房都入住。在上行為已構成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交房逾期一日應按房價款的比例作為延期交房違約金,直到賣房實際交付之日;如開發商交房超過了一定的期限,買方則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退還房價款外,還要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時間。小結:以上就是小編收集的關於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的全部內容,因收集的資料有限,也僅供大家作為參考。
2016年12月06日 00:00

對於大家來說,交房是一件很高興的事,但是大家都知道很多樓盤因為各種因素導致逾期交房,那麼開發商晚交房違約金怎麼算呢,有沒有個標準呢?這都是廣大業主們的一個疑問,今天就這兩個問題我來給大家介紹介紹,希望對於大家維護自己的權益有幫助,杜絕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關於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國家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准。不過,儘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準進行適當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房產公司長時間逾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高於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購房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予以增加,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要求房產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影響開發商不斷降低逾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開發商都有一個工程進度表,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氣、資金等,一旦工程進度不能按時推進,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話,開發商勢必會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以最大限度減少自己的損失。好了,以上就是一些關於開發商預期交房方面的分享,大家可以參照著自己的樓盤看看,違約金的話是需要和開發商協商的,如果能達成共識,最好是能簽份合同,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能給我們一些保障,對裝修公司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希望大家都能早日拿到自己夢想的房子,祝你生活愉快!

2016年12月06日 00:00

買賣合同中明確寫明具體交房時間,若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必須支付延期交房違約金,具體如何計算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會有寫明的,你可以看看合同的這項內容。至於這個違約費用,你可以要求開發商在你你交付尾款時一併扣除

 相關用戶問答
  • 答:買賣合同中明確寫明實際交房時間,若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應該支付延期交房違約金,實際如何計算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會有寫明的,你可以看看合同的這項內容。至於這個違約費用,你可以要求開發商在你你交付尾款時一併扣除

  • 開發商延期交房,業主要麼要求退房要麼要求賠償違約金,《合同法》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該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在購房合同中假如規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開發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賠償延期交房的損失,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通常是購房款的萬分之一。以及一種就是在購房合同中沒有明確違約金的,一旦開發商延期交房,也就是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交房,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實際的違約金由於沒有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需要按照有關國家部門公佈的資料,或者是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通常是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來進行賠償。

  • 1,找放款銀行協商。2,提前還房貸,按照銀行的格式化條款,肯定是貸款者違約,那麼,就要支付一筆所謂的違約金,看你貸款多少了,違約金不會少的。3,征得銀行同意後,支付違約金,和銀行簽訂提前放款協定,原貸款協定終止。我們房奴是極其弱勢的群體,任人擺佈,無奈啊!提前還錢還要再賠錢,還不起錢又要把我們的房子拍賣還錢,無語

  • 延期交房,不管是一次性付清還是分期付款,都是按總房款價計算,如果逾期交房時間少於半年,按當期利率的2倍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交房時間大於半年,超出半年的時間(即105天減除半年時間)按銀行當期利率的4倍支付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

  • 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是按日計算的,開發商每逾期一日並產生一日的違約金,違約越久,違約金總數會越多。在訴訟時,開發商會援引《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以違約金過高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違約金數額。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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