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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12月07日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誰?誰能夠指點一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沒有吧。對於農村土地上的房屋,其房產權利和土地使用權權利的行使,它與城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權利是完全不一樣的,它是要受到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限止,因為這房屋一般是不能買賣的,土地使用權使用主體受到限止,只限于當地村民。
2016年12月07日 00:00

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區別為:土地所有權分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1、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分別確定給鄉(鎮)農民集體所有、村農民集體所有或村內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2、土地位元、其他組織或個人。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確定給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擁有土地所有權就表明這塊土地是你的,你可以自由買賣、轉讓、支配等。但如果你只擁有土地使用權,那麼你只可以使用,而不是佔有了這塊土地。)

2016年12月07日 00:00

有這些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

 相關用戶問答
  •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農村土地歸農民成員集體所有,土地所有權人有權決定土地所有權的行使方式和得到所有權權益。土地承包經營權具有流通性,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也應可以入股、抵押。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用益物權也應具有流通性,農民住房可以轉讓也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隨同農民住房流通。

  •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應該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有這些: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應該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 買房賣房時,房產證和土地證要分別過戶,先辦理房產過戶,之後過戶土地證,有這些:1、房權證過戶:買賣雙方商議好房價簽好合同後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面簽,之後繳納稅費、過戶;2、土地證過戶:需帶身份證、房產證、原土地證、合同、房屋過戶的契稅發票等材料原件及影本,到土管部門辦理過戶。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一級市場,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國家通過拍賣、招標、掛牌出讓和協定四種方式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是土地使用權交易二級市,採取方式多為出售、交換和贈與。

  • 這裡面有問題,沒有房主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者缺一不可),你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你這時的購買行為,房管局是不承認的。(就是說即使你把錢給了房主,這房子還不屬於你。對你而言,這其中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正確的流程是:房主辦好房產證和土地證後,和你一起到房管局簽定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辦理房產證的過戶(帶雙方的身份證、房主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沒有土地證房管局是不辦理房產證的過戶的。幾天以後你到房管局取寫著你名字的新房產證,再到土地局辦理土地證的過戶。(帶你的身份證、寫著你名字的新房產證、原房主的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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