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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8年06月28日

如果先申請廉租房,批准了..以後可以再申請經適房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公共租賃房的配租對象是取得廉租房、經適房或限價房資格的家庭,也就是說你應先申請以上保障性住房,然後放棄購買,選取租公租房才能配租。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街道住保辦領取並填寫申請核定表即可,核定表中有填寫說明及材料準備清單,公租房源由市住保辦統一安排。
 相關用戶問答
  • 假如公積金貸款申請已經批准,辦理完了手續,你辭職或公積金停止,都不影響公積金貸款了,只是你要按時往貸款卡中充錢,以免影響扣貸款。建議衛了保險起見,還了第一次還貸後再辭職,可確保萬無一失地不影響公積金貸款。

  • 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條件困難者家庭提供的住房。為促進廉租房的更快發展,相關部門頒佈了國家廉租房政策。國家廉租房政策對廉租房申請範圍、保障方式等都做出了詳細規定。國家廉租房政策:覆蓋範圍擴大至“低收入家庭”2007年11月,建設部、發改委等九部門聯合發佈了《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於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首次將廉租房的覆蓋範圍由住房困難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了範圍更廣的“低收入家庭”。即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問題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國家廉租房政策:廉租房保障仍以補貼為主,《辦法》規定,廉租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實施廉租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貨幣補貼是指政府部門向申請廉租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政府部門向申請廉租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國家廉租房政策:新建廉租房單套不超過50平方米《辦法》明確,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政府新建、收購的住房、騰退的公有住房、社會捐贈的住房等。新建廉租住房,應當採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專案中配套建設。此外,新建廉租房單套建築面積要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建設佈局也要考量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和就業的便利。國家廉租房政策:住房保障標準每年公佈《辦法》規定,有條件的地區,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實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內的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標準、住房困難標準以及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等,將由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各地實際情況確定,並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以上是對國家廉租房政策的簡要分析,從上述可以看出,國家廉租房政策涵蓋內容較廣。市民如需瞭解更多關於國家廉租房政策的資訊,可登錄當地政府網進行查看期望對你有用

  • 這個是沒有限制的,您得根據第一次失敗的原因,然後補充完善,再重新申請就可以了

  • 首先廉租房沒有一個固定的使用期限,各地對申請廉租房都有一個標準,達到標準就可以入住,一旦你某個標準不符合,就不能使用廉租房了。 其次廉租房是不能買賣的,它的物權屬於政府所有。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的個人只有使用權。 你的朋友用錢購買的廉租房按照規定是沒有房產證的,其次再轉賣屬於違法。 即便是把房子賣給了別人,如果出現問題(比如被發現或者其他情況)按照現在政府的工作作風,翻臉不認帳,強行將房子收回,你根本沒地方說理去,廉租房買賣千萬慎重,麻煩很多,後果很嚴重啊!

  • 廉租房: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 (二)要求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7.5平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15-40萬元。 公租房: 符合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准入標準的家庭,可以申請公租房。合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准入標準的家庭,可以申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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