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有哪些內容?麻煩說說。
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12月07日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有哪些內容?麻煩說說。

問題描述 什麼是收購土地使用權?為什麼要收購土地使用權?收購土地使用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1999年3月2日國土資源部令第3號)的有關規定:第7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佔用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徵用土地方案,編制建設專案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成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佔用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第9條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專案用地安排情況、擬使用土地情況等,並應附具下列材料:(一)經批准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佔用基本農田的,還應當提供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五)為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佔用土地的,還應當提供城市規劃圖和村莊、集鎮規劃圖。第13條農用地轉用方案和補充耕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准:(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確屬必需佔用農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確定的控制指標;(三)佔用耕地的,補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開發專項規劃且面積、品質符合規定要求;(四)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的,必須符合單獨選址條件。第20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佔用土地的,經依法批准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佈規劃要求,設定使用條件,確定使用方式,並組織實施。(2)《關於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20l號)的有關要求:①《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審查辦法》規定的需報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中,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是指由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直接行文批復的建設專案,或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行文批復,但在批復文件中注明經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②農用地轉用批准許可權在省級人民政府的單獨選址建設專案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涉及徵用基本農田,或徵用基本農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超過35公頃,或徵用一般耕地和非耕地總面積超過70公頃的,報國務院批准。③單獨選址建設專案用地是否佔用基本農田,按經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新調整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認定。確需佔用基本農田的,應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補劃數量和品質相當的基本農田,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被佔用基本農田屬農村集體土地需要徵用的,報國務院批准。④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單獨選址建設專案,原則上不得提供建設用地。對國務院(包括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計畫單列企業)、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交通、能源、水利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專案,雖未納入規劃,但已經通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按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的具體要求及時調整規劃。對在規劃文本中已作安排。但由於選址未定,沒有落實在規劃圖上,或規劃文本和規劃圖上已作安排,但用地位置需作調整的單獨選址建設專案,可以按規定對規劃作局部調整。⑤城市人民政府申請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地塊選址不得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因特殊原因,小部分建設用地確需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的,經批准可以按規定對規劃作局部調整。⑨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部分在圈內,部分在圈外)的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可按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報批要求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⑩建設用地專案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需填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報批材料一併報批。(3)《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00]144號)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農用地轉用的規劃審查工作。在建設用地專案報批過程中,各級土地管理部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審查,並由負責規劃的職能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對建設專案是否符合規劃、計畫負責。對單獨選址建設專案,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及時做好規劃和用地審查的各項工作,按照規定及時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條規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根據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對專案的批准檔,及時調整規劃,並將規劃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的有關報批資料一併報批;對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條規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確需建設的項目,需先修改規劃,按規定程式報原批准機關批准後才能審批用地。申報的分批次農用地轉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確需超出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範圍的,在編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方案的同時,可以對規劃作局部調整,落實到規劃圖上,並將規劃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的有關報批資料一併上報,在審查專案的同時由負責規劃的職能部門對規劃局部調整進行審查確認,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範圍的,須按法律規定修改規劃並報原批准機關批准後,才能審批用地。(4)《關於加強耕地保護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408號)的有關要求:①堅持土地管理嚴而又嚴的原則。加強和規範各級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這是妥善處理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關係的重要前提。當前,要抓緊完成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工作,進一步加快審批工作進度,特別要做好縣、鄉兩級規劃的完善工作,把規劃落到實處。要強化規劃意識,建設用地開發要嚴格按照規劃選址,建設專案用地要加強預審,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規劃實施的跟蹤和監督,確保各級規劃的全面實施。②實行建設用地指標置換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建設用地的相對集中。農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小城鎮集中,工業向工業園區集中,是正確處理耕地保護和經濟發展關係,解決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徑。為鼓勵挖掘農村建設用地潛力,對將原有農村宅基地或村、鄉(鎮)集體建設用地複墾成耕地的,經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覆核認定後,可以向國家申請增加建設佔用耕地指標。通過置換取得的建設佔用耕地指標的安排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門用於鄉(鎮)基礎設施、中心村和小城鎮建設以及鄉(鎮)工業社區建設。③積極推行農用地整理指標折抵政策,鼓勵開展農用地土地整理。為鼓勵開展農村集體農用地整理,對各地自籌資金進行農用地整理淨增農用地中的耕地面積。經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覆核認定後,可以向國家按照60%的比例申請增加建設佔用耕地指標。通過折抵取得的建設佔用耕地指標的安排也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④有條件地實行建設用地指標周轉,推進國家和省級試點小城鎮建設。發展小城鎮是推進城鎮化的主要途徑。為妥善解決小城鎮建新拆舊過程中的建設用地指標問題,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小城鎮建設試點推進情況、試點小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按照“總量控制,封閉運行,台賬管理,年度檢查,到期歸還”的原則,對國家和省級試點小城鎮,單列編報下達一定數量的建設佔用耕地周轉指標。小城鎮建設建新拆舊完成後,經覆核認定的複墾成耕地的面積必須大於建設佔用耕地的面積。……⑥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建設用地審批工作效率。對需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部在用地報批階段主要審查是否符合規劃、計畫,耕地占補平衡資金和責任是否落實,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搭車占地等問題。⑦為加快用地報批階段的工作進度,要切實加強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和竣工驗收階段的工作。單獨選址項目,要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階段完成對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規劃與計畫,補充耕地資金是否落實,以及是否壓占礦產和地質災害評估等問題的審查,用地正式報批時,對上述問題只附結論性意見,不再重複審查。(5)《關於進一步簡化報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審批工作程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2001]43號)的有關要求:①依照有關規定受理單獨選址建設專案用地預審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對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用地是否符合國家供地政策和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補充耕地資金是否落實、是否按規定辦理壓占礦產和地質災害評估有關手續等問題預審後,提出肯定性意見的,用地正式報批時,附上預審通過意見,部不再對已預審內容進行重複審查。預審通過但對上述問題提出完善性意見或預審後情況發生變化的,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作局部調整、補充耕地資金需進一步落實、需補充完善壓占礦產和地質災害評估有關手續、專案初步設計發生變更等。省級以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落實預審意見,在建設用地正式報批時,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②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用地,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按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分批次用地報批,由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可不隨同壩區、水庫淹沒區及專項設施遷建用地報批。③城市道路、管線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專案的小部分建設用地確需超出城市建設用地範圍的。土地利用規劃可作局部調整,規劃局部調整方案與建設用地同時報批,道路、管線工程等單獨選址專案,確需進入城市建設用地範圍的(簡稱圈內),圈內部分的用地可以隨同該工程的圈外用地一同按單獨選址專案要求報批。
2016年12月07日 00:00

(一)基本流程1、編制呈報說明書:國土房管部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專案用地呈報說明書;2、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國土房管部門將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設專案用地呈報說明書一併報送同級政府審核。3、上一級土地主管部門審查:同級政府審核同意後,報上一級土地主管部門審查。(二)建設專案用地呈報說明書及附具材料1、呈報說明書的各項主要內容(1)專案用地安排情況;(2)擬使用土地情況;(3)其他應說明的呈報內容。2、附具材料(1)經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佔用基本農田的,還應提供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由用地單位提交的、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測定界技術報告書;(3)地籍資料或者其他土地權屬證明材料;(4)以有償方式供地的,還應提供草簽的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及說明和有關文件;(5)為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佔用土地的,還應提供城市規劃圖和村莊集鎮規劃圖。

2016年12月07日 00:00

建設專案用地預審是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建設專案審批、核准、備案階段,依法對建設專案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項進行的審查。預審內容(一)建設專案用地選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經批准的國家、省有關發展規劃,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二)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和省供地政策;(三)建設項目用地選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確需佔用農用地、可否調整佔用非農用地等;(四)建設項目用地標準、投資強度和總規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建設用地指標體系、有關設計規範和省政府54號檔);對因工藝流程、生產安全、環境保護、地質條件、地形地貌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設專案,確需突破建設用地控制標準的,需補充提供有關材料。確屬合理的,方可通過用地預審。(五)建設項目佔用耕地的,補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資金安排落實方案是否可行,所需資金是否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計列入投資概預算中並有保障;(六)建設項目佔用農用地的,建設專案審批(核准或備案)後可否落實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七)屬《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建設專案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方案、建設專案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影響評估報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016年12月07日 00:00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佈局,是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指在各級行政區域內,根據土地資源特點和社會經濟發展要求,對今後一段時期內(通常為15年)土地利用的總安排。

2016年12月07日 00:00

土地管理法》將土地按用途分為三大類型,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同用途的土地,其用途管制的具體內容不同。(1)農用地用途管制可分為農地農用管制和農地非農用管制兩個方面。農地農用管制是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農用地用途使用土地,農用地內部地類變更必須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依法批准後進行;農地非農化管制在於限制農地轉化為非農地,特別是嚴格限制耕地轉化為非農地。(2)建設用地用途管制是要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不占或少占農用地;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管理。(3)未利用地土地用途管制包括禁止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破壞自然生態環境的土地開發;鼓勵對未利用地進行科學的開發利用;鼓勵對廢棄管道、公路、零星坑塘水面、鹽鹼地的利用,利用各種方式進行土地整理。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宅基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區別:1、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其實際收益。2、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3、二者的區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對應的,區別在於使用權的許可權:集體土地未經批准不得轉讓、出售,使用權人只能是本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而國有建設用地就沒有上述相關的規定。相對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為嚴格的要求。房證是通過國家出讓土地,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後開發建樓依法取得的相關權證,可以正常上市交易。宅基地證是土地是集體所有,類似劃撥地。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同一集體組織內的成員相互轉讓。假如要上市交易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個稅等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才能交易。也可理解為宅基證是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是所有證,證明房屋的所有者。從法律層面來講,宅基地就是國家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沒有實際的使用權,如國家有政策不受保護。房產證是在房產機關登記過的房屋產權證明,受法律保護。期望對你有用!!

  •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複合體。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性質。稅收是國家作為管理者對納稅人為國家繳納的經濟義務,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土地出讓金自身就是這樣一個內在矛盾的複合體。也就是說,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

  • 首先辦理進料加工手冊的備案簽章手續;其次辦理進料加工手冊登記手續;最後辦理進料加工免稅證明。答:外貿企業辦理《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備案時,需提供以下資料:(1)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2)《進口料件備案清單》;(3)《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台港澳人員需提供“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3、符合條件者,海關於10日內頒發報關員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作出決定。

  • 你好正常過戶,你繳納完畢過戶稅費,辦理完畢手續,十五天作用,拿到你的房產證。憑新房產證你和原房主再一起拿著老土地證,到土地局,辦理註銷老土地證,重辦你的新土地證,也是十五天左右,拿到你的土地證。希望對你有用!

  • 2010年4月17日,為遏制房價非理性過快上漲,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國十條”)1、措辭嚴厲、內容明確二、與“國十條”相比,“新五條”又有哪些變化1、措辭嚴厲、內容明確通讀整篇通知,“新五條”雖然措施條數上沒有“國十條”數量多,但是措辭卻更為嚴厲,內容也更加明確。國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長廖永林強調,“新五條”的操作性更強了。主要有:從財政、稅收、問責方面等從遏制房地產上漲更具有操作性,比如購買第三套房以上的,現在明確告訴你不行了。一些房地產市場上漲過快地區,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一是今年要抓緊落實,二是如果明年房價還上漲,那麼明年就要增加供應總量。2、重在落實二、與“國十條”相比,“新五條”又有哪些變化1、措辭嚴厲、內容明確通讀整篇通知,“新五條”雖然措施條數上沒有“國十條”數量多,但是措辭卻更為嚴厲,內容也更加明確。國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長廖永林強調,“新五條”的操作性更強了。主要有:從財政、稅收、問責方面等從遏制房地產上漲更具有操作性,比如購買第三套房以上的,現在明確告訴你不行了。一些房地產市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