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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3年11月11日

第一套房 離婚了 購房合同如何變更?

問題描述 第一套房 離婚了 購房合同如何變更?
網友回答
2013年11月11日 00:00

這個得問相關的部門了,如果是劃分到一個人名下的話,好像是做過戶就可以了。

 相關用戶問答
  • 1、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定金引起的糾紛2、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糾紛3、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4、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仲介方行為引起的糾紛5、二手房買賣常見糾紛之:因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 一、是預售登記前:購房者欲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應首先與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受人需按規定辦理相關公證的應提供相關公證書。如果購房時採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則址分容易辦理,如採用商貸或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方式付款,則辦理起來比較麻煩。可按以下辦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禁☆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二、預售登記後:購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親屬關係(如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可在預售合同上更名,辦理時應出具經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其他不具親屬關係的應按預售轉讓程式辦理,即由原買受人提出申請,撤銷合同備案後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實踐中,開發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一般為1%。同時,如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買受人與原買受人共同購房,則新的單獨的買受人應符主體資格條件,如已成年等。

  • 可以的,如果你的購房合同已在房產局備案了,就必須註銷原購房合同,再和開發商簽訂變更更名的新購房合同。需要原購房合同本人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商,把合同註銷,以其更名人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是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禁☆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定,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裡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儘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定。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 1、糾正一下你的錯誤提法:國家對出讓的地塊有使用權年限規定,但沒提房屋的產權年限。所以,賣樓的都會說,這房屋是永久產權。這話沒錯。如何看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用途?看開發商與政府簽的的土地出讓合同啊,或者土地證上的記載。售樓處應該提供檔影本給買房人看的。 2、依你說的,開發商建的是綜合樓,裙房是商鋪,上面有寫字樓和住宅。如果是商住兩用的,會有管道煤氣接入每個單元,純寫字樓就難說了,要看設計和規劃批准的情況了。 3、物業費一般都是商鋪最高,寫字樓其次,住宅最便宜。一般商鋪與住宅的物業費是翻倍的關係。水電費的單價是這樣的:開發商拿著圖紙去水電部門接洽,要求接入管線時時,水電部門會依據設計圖紙,定性為住宅用途還是商業用途,從而決定了今後收費的單價。當然,商業用途的要高於住宅,無法避免,買房合同即便簽了“按住宅單價收費”也不算數,因為這不是開發商說了算的。電費商鋪與住宅的單價大約是1.4倍,水費商鋪則要高多了,與用水量有遞增的關係,一般正常使用的話接近翻倍。 4、開發商逾期交房以及購房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都是合同的必備條款,會在購房合同裡十分明確地注明的。以後誰違約誰就付出違約代價給對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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