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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3月15日

宅基地轉讓條件有哪些?懂的講講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宅基地不得隨意轉讓,如轉讓應符合下列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2016年03月15日 00:00

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成員;轉讓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並涉及受讓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應當依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僅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從事家庭生產和經營活動。

2016年03月15日 00:00

宅基地轉讓條件和除外條件,以及宅基地轉讓的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對於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補償,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宅基地轉讓的法律規定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民為建自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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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通常的理解,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劃撥和出讓。下面我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取得方式:1.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2.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出讓土地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依照“房隨地走”的原則,宅基地轉讓時地上的房屋應當一併轉讓。

  •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依照“房隨地走”的原則,宅基地轉讓時地上的房屋應當一併轉讓。

  • 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訴、參考如下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1)城鎮居民購買;(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1]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同意;(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 《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物權法》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土地管理法》,其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和抵押。但是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從該規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許宅基地轉讓的。但是宅基地是否可以自由轉讓呢對於已經有司法實踐,宅基地是不能向城鎮居民轉讓的,儘管宅基地使用權按照法律規定可以分為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但是宅基地使用權與一般物權又有很大不同,其畢竟是農民的安身立命之本,轉讓應該予以嚴格限制。《擔保法》第 30條也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是由於目前農村普遍存在著一戶幾處宅基地的情況,形成的原因可能是繼承、分家、結婚、上學等等,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因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一戶農民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如果不允許宅基地的轉讓勢必造成宅基地的閒置和不必要的浪費,使本來就緊缺的土地資源更加緊張,《土地管理法》中關於房屋轉讓後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的規定實際上是允許農村房屋的內部轉讓,根據我們國家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允許轉讓的,土地使用權也應該一併轉移。同時《物權法》155條關於辦理變更手續的規定,更加使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規定明確話,但是實際操作中會發現很多地方政府不允許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造成很多人簽訂了買賣,但是名稱沒有變更過來,不過這不會對協議的效力構成影響,建議轉讓方在轉讓時通過公證的方式明確其效力,可以的話在村委會和鄉政府進行備案,這樣的話,一旦將來拆遷或者發生其他法律行為,你都是當然的權利享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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