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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2月22日

我和老婆結婚後,在房產證上添加了名字,這樣的房產證有沒有法律效應?

問題描述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房子是在結婚前貸款供樓的,現在還在月供中,不知道結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名字有用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2016年02月22日 00:00

怎麼樣在產權證上加名字的:婚後購房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憑房產證、結婚證、夫妻雙方身份證到房產交易所申請即可,費用只需小幾百元。婚前購房的情況按照最新婚姻法解釋,加上配偶的名字有可能與買賣一樣,要徵收所占份額3%的契稅,只是現在還未實施,抓緊辦理。 加配偶以外的人的名字只能以買賣或贈與的形式辦理。

2016年02月22日 00:00

結婚後購房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憑房產證、結婚證、夫妻雙方身份證到房產交易所申請即可,費用只需小幾百元。婚前購房的情況按照最新婚姻法解釋,加上配偶的名字有可能與買賣一樣,要徵收所占份額3%的契稅,只是現在還未實施,抓緊辦理。加配偶以外的人的名字只能以買賣或贈與的形式辦理。

 相關用戶問答
  • 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一般有三種,即房屋產權贈與、房屋買賣和析產登記,出現最多的是第一種。房屋產權贈與通常是父母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或者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房本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不是只是加個名字而已,通常會涉及到產權、債權、稅費等諸多方面。而且房產證上加名字對於婚前、婚後,是否有貸款未償清有不同解釋,不同情況的辦理費用也不相同。嘻嘻

  • 不需要的,婚前房產,都是夫妻共同房產,加名與不加名,都是夫妻共同房產。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辦理流程是: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本。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辦理流程是: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3、萬分之5的印花稅。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房產證(Premises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 怎麼樣在產權證上加名字的:婚後購房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憑房產證、結婚證、夫妻雙方身份證到房產交易所申請即可,費用只需小幾百元。婚前購房的情況按照最新婚姻法解釋,加上配偶的名字有可能與買賣一樣,要徵收所占份額3%的契稅,只是現在還未實施,抓緊辦理。 加配偶以外的人的名字只能以買賣或贈與的形式辦理。

  • 一、離婚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 離婚雙方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房產證;②身份證明及影本;③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影本,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④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本,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二、離婚房產過戶辦理程式 在材料具備齊全的情況下,離婚房產過戶程式其實很簡單,雙方只要就夫妻雙方先前達成的協議,帶齊上述材料到房產局進行辦理即可,具體的每一步操作房產局的工作人員會進行告知。 三、房屋過戶過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處理方法 1、訴訟離婚。對於訴訟離婚,因為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2、協議離婚。協議離婚的對方如果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準備協定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定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房屋經過登記以後才能產生產權轉移的效力,只有關於房屋分配的協議並不能保證所有人取得房屋產權,而上述關於“夫妻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程式”相關問題的解答只是針對簡單情形的分析,建議當事人本著對自己負責,對自己財產負責的態度,在專業房產律師的指引下妥善的處理好房產過戶手續,以免後顧之憂! (希望您採納)

  • 一般是在封面後的第一頁,您可以仔細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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