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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6年07月19日

婚前購房_男方家全款購得_是否需要進行財產公證啊啊?

問題描述 我和女友相戀4年,即將步入婚姻殿堂。家裡早在3年多以前就買下一套住房,已經全額付清房款,房產證也早就辦好,寫的是我和父母三人的名字。目前房屋本身沒有貸款(價值一百多萬),只有我用個人帳號辦理的公積金裝修貸款(每個月都是我在還款,15年還清),另外裝修時女友出過2萬元購買傢俱和電器。我有幾個問題想向經驗人士或和專業人士請教:1。我們這種情況是否需要辦理婚前財產/房產公證?2。如果不辦理公證,以後發生糾紛,我的財產權是否受到保護?3。如果20年後父母故去,產權是不是全部變成了我的?那時候遺產部分的價值屬於家庭共有財產嗎?謝謝您的解答和建議。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可以寫兩人名字,你倆沒有結婚證,簽合同時需要先去公證處,辦理房產份額協議公證手續,明確你倆各自在這房子上的權益份額各占多少,然後憑公證的協定就可以去簽署正式的兩人名字的購房合同,這樣辦理下來的房產證也是你倆名字,如果你倆沒有拿結婚證,男方一人簽署購房合同,房產證不能寫兩人名字,只能寫一人名字。這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產權和女方永遠是無關的!
2016年07月19日 00:00

1樓說的房產證上的所有人; 有貸款,貸款是兒子還貸的,兒子跟媳婦是共同還貸人,那麼你怎麼就能說明房產證上的所有人呢?需要補充的是;新婚姻法政策;由父母出資的或者兒子婚前出資的,保護了男方或父母出資的婚前金額不被分割,但是今後的共同還貸,還是需要按照還款年限以及金額進行分割的。雖然分割數額不多。所以一樓說的並不完全是。只是說了一句不負責任的話。 2樓所說做財產公證,沒做公證就會分割房產; 新婚姻法保護的是;男方婚前出資或由父母出資,並沒要求一定要做公證,更何況人家還有票據,根本就不存在分割由父母出資的金額。要分割也只是還貸的金額才是。 以上種種都指出即使要分割,也只是由男方與女方共同還貸的貸款金額進行分割,並不涉及之前由父母出資的金額,(不管是否又父母還款,父母提供不了還貸憑證,都屬於男方與女方共同還貸)。其次父母可以要求不分割,但是最後女方法院訴訟的話,官司百分之百還是會對還貸的金額進行分配的。有不懂的,請繼續追問,或者我理解不對的地方,望高人指出。謝謝!

2016年07月19日 00:00

未滿5年的不能交易,只能等年滿5年。如果等不到年滿5年,現在可以由政府回購。 1、在取得房產證滿5年,可以過戶。 2、目前產權歸誰所有,要視出資情況,如果只有女方家出資,產權歸產權人所有女方,如果男方也出資,應進行公證簽訂有關協定,因為是婚前,如果沒有公證或協議,則視為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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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議人(男方):身份證號:協議人(女方):身份證號: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作有這些協議: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後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一)不動產:(二)動產: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一)不動產:(二)動產:二、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婚後取得的: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於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後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三、婚前婚後,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四、為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後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用於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帳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定的附件,同本協定具有同等效力。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實際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後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定的附件,同本協定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定”,但不影響協定中關於子女撫養、婚後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定簽訂地的法院起訴。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人:協議人:日期:期望那可以對你有用哦!

  • 一、婚前按揭房的具體權屬分析婚前按揭房的歸屬既要考慮首付款支付的時間,也要考慮支付首付款的資金來源。在離婚訴訟中,對婚前按揭房的司法處理有很多複雜的情形,具體有以下四種: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產證,產權人為購房人一方,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情形。由於支付首付款時間和房產證取得時間均在婚前,另一方的名字也未體現在房產證上,表明雙方不存在房產約定,房產的權屬在婚前已經確定了,在這種情形下該房產屬於婚前首付方的個人財產。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後登記房產權屬並取得房產證的情形。由於房產證的取得是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的物權期待權實現成現實的物的過程,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按揭房的權屬就已經確定了,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的共同還貸不改變權屬的性質,因此在這種情形下該房產也屬於婚前首付方的個人財產。3、婚前一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未與銀行辦理按揭並支付首付款,直至婚後才以自己的財產支付首付款,並登記於自己一個人名下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由於支付首付款的時間在婚後,該按揭房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4、婚前雙方共同購買,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首付款為共同出資,在這種情形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該房產在婚前屬於按份共有,婚後由於夫妻關係的特殊性,轉化為共同共有。希望對你有幫助

  • 看整體地面的平整度,如果整體地面平整的話,只需要把電線槽用水泥砂漿填平,如果整體地面不平整的話,建議您將電線槽填平後,整體地面做自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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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份正規的婚前協議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的簽訂將會影響到婚後財產等多個方面。1、婚前財產的認定,並保持其獨立性,不因為婚姻性質而發生歸屬變化。2、婚後財產的認定,婚後雙方建立共同的基金,該基金為共同財產,並委託一方管理,委託方與被委託方需要簽訂委託協定。被委託方不得擅自動用該基金,需要簽訂保值增值條款,投資虧損部分,被委託方自己需要填補進去。該公共基金部分在離婚後,將認定為共同財產,由該基金支出所構成的固定資產也是共同財產的一部分,離婚時需要將固定資產扣去折舊折算成現金價值,來進行統一計算。3、房產證所有權可以寫共同所有,但其實際所有比率,婚前由其各自實際出資比率構成,婚後由共同基金出資還貸,該部分可認定為共同財產。4、婚後越軌行為規範條款,一方出軌,將對另一方支付多少的賠償損失;同時需要定義出軌的含義,哪些行為可認定為出軌。5、婚後一般行為規範條款,男方和女方分別哪些行為是不能做的,做了就要向對方支付賠償費用,比如在男方家裡,女方要充分尊重男方,不與男方父母發生任何衝突,同時男方應該保障女方的哪些權益;反之男方到女方家裡也是如此。有一方違反該規定的,將支付多少賠償金融。6、其他比如教育小孩等等,各種事情,以後都可以通過增加附加條款來規範雙方的婚後行為,這對於提高婚姻品質和安全感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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