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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2月28日

土地使用稅減免有什麼規定?計算方法是什麼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房地產企業尚未開發土地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應該記入“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科目,不能記入開發成本中核算。 二、土地使用稅現行的免稅規定主要有: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些單位的生產、經營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於免稅範圍。 (2)市政街道、廣場、綠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3)為發展農、林、牧、漁業生產和鼓勵整治土地,改造廢地,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納城鎮土地使用稅5至10年,具體免稅期限由各地自定。 (4)為體現國家產業傾斜政策,支持重點產業的發展,國家對核能、電力、煤炭等能源開發用地,民航、港口、鐵路等交通設施用地和水利設施用地特點,劃分了征免稅界限,給予了政策性減免照顧。 除上述免稅規定外,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因難,需要定期減免稅的,由省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批,或審核後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三、房地產企業的土地使用稅沒有符合上述減免的條件,所以,要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
2016年02月28日 00:00

你好, 按規定,企業交納的土地使用稅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科目核算。該科目貸方反映企業應繳的土地使用稅;借方反映企業已經繳納的土地使用稅;餘額在貸方,表示應繳而未繳的土地使用稅。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02月28日 00:00

你好,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規定,納稅人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情況材料,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後,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審批。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法規,納稅人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情況材料,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後,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審批。

  • 2016公司房產稅稅率: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房產稅稅率徵收房產稅。延伸閱讀:房產稅的特點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物件只是房屋;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餘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 首套房和二套房契稅是不同的,目前的政策是,如果是第一套購房,如果是普通住宅的話,那麼可以享受1.5%的契稅的優惠,但如果是第二套房的話,那麼契稅就要按3%繳納了,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話,那麼第一套和第二套也就沒實際區別了,均按3%繳納。

  •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辦法:1、房產稅的計算:出租的房產稅稅額=應稅房屋租金收入×12%,自用的房產稅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其中10%~30%的幅度按地區不同有所區分。2、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土地使用稅=計稅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 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 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均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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