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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整套設計】  【歸檔】16年08月25日

我是房東想合租

問題描述 新到手的毛坯房,我現在想裝修。我想把我的房子和別人合租,請問應該怎麼打隔斷最符合我的利益。我的在遠洋山水附近。另外還需要注意什麼。絕對是新人不知道如何操作,謝謝大家建議。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看證明樣的合租房的,房子本身都是有廚房的,只是合租房那個廚房給誰用的,或者房東因為合租房覺得有安全隱患把廚房封起來或者吧廚房也做房間了
2016年08月25日 00:00

不是的,只要不是二房東的合租,基本都是有廚房的

2016年08月25日 00:00

合租房建議您在網上找找,二房東發佈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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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門面房租賃合同出租方(甲方)姓名:***身份證:******************住址:**************承租方(乙方)姓名:***身份證:******************住址:**************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原則,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達成如下九條:第一條甲方出租下關區________號房屋47.9平方給乙方,開服裝店。租期壹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止。年租金__萬__仟圓整。(租房評門面房租賃的四大要點:地點、面積、租金、用途一個不漏。開門見山,簡明扼要,半句廢話都沒有。有的人發租賃帖,獨獨不談租金,我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租賃租賃,沒有租金,那來租賃)第二條合同簽字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__萬__仟圓和租賃押金__仟圓整,共計__萬__仟圓整。押金不計息。租賃期滿,乙方不違約,按時退房,水電等設施完好,水電費均結清後。押金如數退還乙方。(租金評租約年簽、租金年付和租賃押金的說明合同說白了就是雙方妥協的結果,大到國與國之間的條約,小到我們老百姓的房屋租賃合同,那一件不是如此。雙方都不妥協讓步,則無合同可言)第三條甲方收到錢款即將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收房如無異議,租賃期間房屋保管由乙方負責。衛生治安等均由乙方自理。乙方按時繳清水電費。(交房評租賃期間房屋保管責任。乙方收房時真要仔細些,沒有問題就接受,估計一年內房屋不會出大問題的。一年後房屋品質有問題,房主又不想化錢修理,我們可以不租,誰也不會承租品質有問題、無法使用的房屋)四條乙方搞經營裝修,費用自理,決不得拆改承重牆。因裝修引發的問題,乙方負責並處理。租賃期滿乙方不續租,其裝修裝飾由乙方處理,若拆除,其費用乙方自理並保證恢復出租前原貌,保持水電氣、門面、牆面、地面、頂棚完好。(裝修評建議乙方:要少裝修、多裝飾;經營設施少固定式、多可擕式。咱又不想在一個地方打萬年樁,何必大興土木?不必要的冤枉錢不能化。再說了有好的地方咱再換換,人挪活,樹挪傷。生意做大了,肯定要挪窩的)第五條乙方保證不將房屋改作他用;不轉租、不轉讓、不轉借給協力廠商使用;不存放危險、管制物品;不進行違法活動。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承諾評乙方必須的承諾。說實話房屋不是咱自已的,租來的房屋做生意,咱就老老實實做生意,與生意無關的事甭想,再說好歹就一年,有什麼新想法一年後再辦也不遲,對了,即便有新想法,真正算下來,一年時間都不到的。再說白了,人家將幾十萬、上百萬的房子交給你,將心比心,你總得對人家有個交待吧,這個承諾保證就是交待,至少在書面上是個交待)第六條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均須提前45天書面告之對方。違約方支付對方__仟圓的違約金作為賠償。終止履行合同的租金計算:滿月按月租金__仟__佰圓支付,其餘按日租金__圓支付。(違約評雙方都要明瞭,違約是要付出成本的。這一條雙方應該都能接受,這也是簽定一年合同的好處,一咬牙一年就過去了,哪會有什麼違約的呢)第七條甲方須提前45天通知乙方續租並與乙方續簽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保證同等條件下乙方續租的優先。租賃期滿,本合同即自然終止。乙方退租還屋時須撤空乙方物品,壹周不撤則視為乙方自行放棄,甲方可自由處理。(制約評:提前告之,續租優先有人會說,甲方如果違約,不與乙方續租怎麼辦,這種情況應該不會發生,甲方的房屋是用來出租的,租給誰都是租,朋友還是老的好,為何不與老朋友乙方續租呢?有人說甲方一年後漲租金怎麼辦。價格浮動是市場行為,市場認可了,房子才能租出去。市場不認可,漲多少都白搭。一年後,乙方想租就租,不想租就不租,甲方則不能這樣自由。甲方要保證乙方續租優先。這一條是套在甲方頭上的緊箍咒,對乙方比較有利)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甲、乙方損失的;因政府的行政措施給甲、乙方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協力廠商原因造成甲、乙方損失的,甲、乙方應向協力廠商索賠。(房屋租賃合同的慣例條文)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的慣例條文)本合同僅此壹頁,一式二份。雙方簽字,乙方付款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 您好!我的租房糾紛詳細如下:2010年4月8號簽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為一年.第一季度租金到期為7月8日,但我因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東提出退房申請,房東同意了,之後就叫人來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租房時由於考慮到工作不穩定的原因,所以簽租房合同時,補充了一條協議:如果雙方有一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來,在經過另一方同意後,房東退還押金並終止合同.此協議當著仲介的面房東同意了的,房東說只要提前說聲就行了.此外合同上再沒有關於提前退房違約責任的條款和違約金為多少的條款.我7月6號就已搬出來並交清水電費.然後7月7號房東以別人要看房為由找我要回鑰匙,房東說房子租出去後給我電話再看情況退還我部分押金.但房子租出去後房東並沒給我電話,是我自己7月11號去房子那才發現已有人搬進去住,我去問新的租房客,他說是7月12號正式交租.當天我就找房東,房東承認房子是租出去了,我找她要押金,並表示我違約對你產生的損失由我來承擔(實際損失就是9號到11號三天的租金),要求其退還押金.房東說這幾天忙沒時間,並跟我約在7月15號,結果我7月15號給她電話,她說在幫忙辦婚事沒空,又約我說19號或者20號吧,我20號給她電話,她以在下雨為由說不方便,我說我去找她也不行,並說:明後天給我電話,結果我等了幾天都沒看到她打來的電話,於是24號今天我主動再打給她,但她一直不接電話.現在不知道怎樣才能拿回押金,又沒有房東住的位址,只有出租房的地址,但房子都已經租給別人了.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聽說訴訟費用很貴,而且我也有違約(只提前了半個月退房),所以不知道通過官司能否要回押金請求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助,謝謝!

  • 您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將房轉租與丙方,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甲方不同意轉租,可以把房子收回,原合同解除,原先的“優先租賃權”約定當然也撤銷。如果甲方同意轉租,當然轉租是原合同期限內。在同意轉租的時候,可以重新約定:合同期滿後,甲方對於乙方、丙方是否給予“優先租賃權”。所謂“優先租賃權”,應該是“同等條件下”的優先吧?對甲方來說,這種“優先租賃權”最好不要寫在合同裡,否則,到時候,別人出的租金比乙方或丙方高,甲方怎麼處理?對乙方來說,這種“優先租賃權”到時找不到出租店面時,或許有點便利。

  • 首先.你是用的商業貸款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 ??如果是商業貸款,你要和開發商簽正式購買合同,在交房前分幾次把除開商業貸款的錢交給開發商.然後一般由開發商委託辦理.你只要提供收入證明.身份證和負一些手續費.貸款是以房產證作抵壓.只有辦好房產證後,才能辦好貸款.一般也是開發商委託辦理.商業貸款時間很快,1-2周就行.不影響你拿到鑰匙.

  • 您好,建議您插入一張戶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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