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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3月22日

什麼情況下房屋買賣無效?求解答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解答:許多賣房方是以抵押貸款的方式支付購房款的,其所賣的房屋往往已設定了抵押登記。賣房方將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屋進行轉讓並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賣方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如銀行)並告知買方房屋已抵押的情況;如賣房方未通知抵押權人,但告知了買方房屋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則抵押權人可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而買方則不能以此主張買賣合同無效;如賣方通知了抵押權人但未告知買主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則買方可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如賣方既未通知抵押權人,也未告知買方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則抵押權人和買方均可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016年03月22日 00:00

許多賣房方是以抵押貸款的方式支付購房款的,其所賣的房屋往往已設定了抵押登記。賣房方將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屋進行轉讓並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賣方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如銀行)並告知買方房屋已抵押的情況;如賣房方未通知抵押權人,但告知了買方房屋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則抵押權人可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而買方則不能以此主張買賣合同無效;如賣方通知了抵押權人但未告知買主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則買方可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如賣方既未通知抵押權人,也未告知買方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則抵押權人和買方均可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很高興給你解答,我給你提供一些我的經驗,你參照一下買賣“小產權房”合同是否有效具有很大爭議。現在大體有兩種觀點。一種為有效論。理由是:其一,最高人民法院(1992)民他字第8號復函肯定了農村房屋買賣原則上不以所有權登記為生效要件,同時也間接地肯定了農村宅基地房屋是允許買賣的;其二,從《土地管理法》第62、63條立法本意來分析,其禁止的僅是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單獨轉讓,但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發生流轉的情況下,該宅基地使用權的附隨轉讓並不禁止;

  • 您好,辦房產證需要多長時間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確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期限。如果沒有約定的,那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正常情況下辦理房產證需要受理日起22個工作日。房地產登記一般分為五個程式,即登記收件、勘丈繪圖、產權審查、繪製權證、收費發證。希望能夠幫到您。

  •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這個問題。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不管是二手房還是新房,一般都是到拿到新產權時,合同才會自動終止。一般二手房買賣合同都會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過戶的最後日期,這個一般就是合同的有效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都沒有有效期,一般是到產權登記辦理完成。 那麼,究竟有哪些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呢 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七種:1、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 2、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合同無效。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6、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 首先 第一方和第二方 合同成立生效,但因為沒有辦理登記,所以不發生房子所有權的轉移。 第二方 和 協力廠商 的 合同屬於 無權處分合同, 其效力屬於 效力待定。 如果其後 第二方 和 第一方 辦理了 產權登記,則合同有效。 如果第一方 和 第二方 不辦理, 則合同無效。 當然在無效的前提下, 協力廠商仍然可以 主張 善意取得。

  • 一、房產買賣什麼情況合同無效? 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地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1、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若干人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2、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3、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二、哪些房地產不得轉讓?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1.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共有房地產,未得到其它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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