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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5月22日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有什麼資料需要準備的呢?

問題描述 農村建設用地流轉現狀是怎麼樣的?現在農村建設用地流轉頻率高嗎,這樣會不會影響農村的經濟發展和建設用地的使用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通過土地劃撥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只有在下列幾種情況下,才可以轉讓、抵押、出租:①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②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③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④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在其他情況下,通過劃撥土地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第37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符合第38條規定條件的,不得轉讓。
2016年05月22日 00:00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於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情形

2016年05月22日 00:00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指所有權歸集體的土地,被出租或出讓給使用權人,作為建設用地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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