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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屋性質】  【歸檔】16年03月13日

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目前有什麼對策嗎?國家有沒有相關的政策?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目前,小產權房問題已經十分突出,而高房價刺激下,小產權房新增面積不斷出現,這些因素要求政府不能久拖不決,由於小產權房滿足了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需求,天然佔有道義優勢,轉正很容易獲得多方支持。因此,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受到各方期待。 不過,阻力依然存在,經濟學者馬光遠指出,小產權房“轉正”難度非常大,因為涉及土地的問題、城鄉二元的問題、農民土地的收益問題,包括地方政府對於土地與市場的壟斷問題等,矛盾非常大,問題非常多。
2016年03月13日 00:00

對小產權房,目前國家沒有出臺相關政策。小產權房是個客觀存在,數量不在少數,以後將有具體的解決產權問題的辦法,但眼前還沒有。 ??但是目前為止,國家的最長是禁止一切再見、在售的小產權。且不會給小產權房辦理任何證件,也不保證期合法性。

2016年03月13日 00:00

1,目前還沒有特別的規定解決小產權房的後遺問題。但早有相關規定對小產權房的交易進行限制,購買小產權房的人是要承受相當大風險的, 2,目前購買人群無非是看中價格便宜,能使用就行,作為過渡。真正把這個作為投資,肯定是不妥的。

 相關用戶問答
  • 對於有產權,沒有土地證的房改房,在辦理土地證時,要請原產權單位(就是你現在的單位)持原土地證、房改檔和房改名單到土地局辦理分割登記,按分割單元領取單元分割證。業主可持單元分割證、產權證、身份證,到國土資源城區分局,就可辦理土地證,手續費按照建築面積0.5元/平方米收取。但是,如果土地是劃撥的,還要交土地出讓金的

  • 不能。原因: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物品是權屬明晰,在貸款出現風險後,可以通過拍賣等形式易於變現的物品,如全款付清的商品房、車輛等。小產權房其土地使用權屬於集體,集體的東西怎能抵押給銀行呢?

  • 5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時間。房產產權是你的,可以終身擁有。但是地權的所有權是國家的。到達使用權年限後需要再購買土地的使用權,但具體價格及方式現在國家還沒有出臺。5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看你自己想法了,你首先要搞清楚5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立項的,不是普通的商品房,也就是說你買的房子可以用來註冊公司,這是優點,但是缺點是,產權短,而且用的水電是工業水工業電,也就是分峰谷平的,肯定比民用的價格要高。

  • 很多購房者不能很好的區分大產權房和小產權房的意思。大產權房即“小產權房”的相對詞,也就是購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權證》,也有了《土地使用權證》。可以合法的進行二手房交易,買的房建在合法的建築用地上。大產權房具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完整的權能。 大產權的房子會繼續下去.小產權的房子也會繼續下去. 現在國家已經有相關規定來保護小產權了.因為一般的小產權的房子都是屬於鄉鎮政府為當地人蓋的房子.比如說國家發改偉已經發佈一條資訊.就是說允許農民自主房轉讓的合同.

  • 對於很多人來說,一直對安置房有產權嗎存有疑問。其實安置房儘管分為兩大類,但是都是有產權的,只是在上市交易方面有不同的限制和規定。安置房一類為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這兩種類型的安置房都是有產權的,並歸個人所有。安置房產權問題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屋產權是屬於被安置人個人所有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後。如果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的情況,這類安置房與商品房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被安置人的個人財產,在上市交易方面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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