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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複式】  【歸檔】16年07月21日

頂樓閣樓開發商以賣出,能否允許其它業主在屋頂安裝太陽能啊

問題描述 頂樓閣樓開發商以賣出,其它業主要在屋頂安裝太陽能,閣樓業主不同意怎麼處理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頂樓帶閣樓的房不好的,問題在於:1、防水問題,頂樓和閣樓,特別是結構比較複雜的樓頂(有造型),很難防水。防水工程品質再優良,一般情況下3年左右(按照目前的工程品質,都達不到3年)就需要重做一次,而且結構越複雜,越難做;如果屬於設計上有問題的屋頂(例如排水坡度不夠等),則根本就沒有辦法解決;2、保溫問題,頂樓和閣樓的房屋冬天冷,夏天熱,沒有特殊方法解決;3、供水和供氣問題,頂樓的水壓和氣壓一般比較低,在水壓和氣壓不足時,頂樓的供水和天然氣供氣都有問題;4、保值增值問題,如果你的房屋準備長久居住,你當然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可是住頂樓的住戶,通常都是一段時間內作為過渡,以後再調整或實在沒有辦法解決住房問題,只能在此居住。頂樓的房屋沒有保值的可能,買到手之後,再銷售或出租都比較困難;5、孩子的活動空間問題,作為頂樓和閣樓,即使再送你空中花園,那麼孩子在樓上玩的安全問題需要考慮,還要考慮孩子在室外玩的問題;6、老人居住問題。 為什麼開發商願意對購買頂樓的住戶贈送閣樓或空中花園之類的東西,就是因為頂樓銷售歷來是開發商的難點,很多尾盤都集中在這一層位,佔用了開發商不少資金。我個人認為要考慮幾個因素:1、房屋品質(是否有潛在的升值空間)和配套建設2、居住環境3、交通4、物業管理5、房屋的價格。
2016年07月21日 00:00

你好,傳統意義上來講,大家都不喜歡頂樓,這也是開發商在賣樓時在頂樓會送閣樓的原因。從日後轉手的角度來講,個人覺得14樓可能會比較好出手。但是在現在的技術能力下,頂樓的居住條件已經不差了,自住的角度來說我覺得還是頂樓好一些,價格也許會更便宜。

2016年07月21日 00:00

你好,據我所知,帶樓閣的頂層是不錯的。有閣樓的不會太熱,但也比其它樓層溫度高些,只不過閣樓裡就和蒸籠一樣了.個別工程品質不過關的頂樓確實有漏的,但坡屋頂情況要比平屋頂好些,買的時候看好牆上有沒有水漬就行了,要是大雨天過後去看就更好了,

 相關用戶問答
  • 如今熱水器的種類分為很多,主要有電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燃氣熱水器這三種,其實這幾種都還不錯,各有優勢吧!我覺得太陽能就還不錯,使用挺方便的,我家就是用這個,而且還能節省電源。

  • 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範圍。它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一般把開發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房屋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是指對房屋的行使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從概念上講是沒有大小之分的。所謂的“大產權”和“小產權”只是一種較為通俗的說法。一般把開發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把買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之為“小產權”,這種分法主要是從數量上來界定的,在實際的權利行使上,兩者沒有質的區別。 房屋屬於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買賣不同,國家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購房者買了房子後能否順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關鍵在於開發商能否首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 這個要找社區物業,或者社區居委會都可以,不過最好還你們兩家自己協商解決,必定都是鄰居。但是可以拒絕~~

  • 您好: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是對方違約的責任,開發商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賠償是大於物業費的。您可以提起起訴,一說起訴別覺得麻煩,其實,很簡單。委託一律師,把您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等一些檔交給律師,提出訴訟,一般情況下都是業主贏。法院會調解,開發商也必須的去出庭且 接受調解及賠償。 要說起來,肯定很長。但是,沒有忽悠您,維權其實和簡單,想這個官司,律師費也很低的。您在多聯繫一些業主。 我們公司的客戶,去年和你情況一樣,聯繫的其他業主,召集60多人,實際29人參與。官司贏了後,29人所得是大於沒去的那些人的收益。當時,開發商也是買物業費,業主不願意,協商不好,才起訴的,剛開始也覺得行嗎?有疑問,但開始,其實很簡單。 瞭解的這麼詳細,是因為,我的客戶正是事情的發起人。 希望,以上能對您有幫助。

  • 根據《物權法》,樓頂、外牆、樓(電)梯、過道等都由該棟樓房全體業主共有。如果整棟樓房是單一業主,這些就是那單一業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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