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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4月17日

房屋買賣法律法規有哪些?有誰瞭解呢?求大家指點?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涉及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各地頒佈的《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的地方法規等。房產買賣法規是指在房產買賣過程中涉及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具體包括《合同法》、《物權法》、預售條例以及各地的關於商品房的預售政策等。
2016年04月17日 00:00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涉及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各地頒佈的《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的地方法規等。

2016年04月17日 00:00

房屋買賣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各地頒佈的《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的地方法規等。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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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房屋買賣合同,完稅證,土地證,買賣雙方及共有人的個人證件、結婚證、戶口名簿等文件

  • 安置房買賣 很多人購買安置房時看重產權轉讓和價格,卻忘了關注該安置房的銷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實,安置房能否銷售要依具體情況來定。 據該相關人士介紹,嚴格意義上,不能轉讓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以及權屬有爭議的和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預約銷售因為沒有看到產權證,購買時的房屋情況不能只聽業主一面之詞。如果買到的安置房其實是公房,雖然購買程式合法,還是被判無效。

  • 房地產糾紛大致可分為十類:1.房地產項目轉讓糾紛; 2.合作建房及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糾紛;3.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土地租賃糾紛;4.工程承發包(含設計、監理、建設)及拖欠工程款糾紛;5.房屋銷售(含預售)糾紛;6.房地產權屬(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空間權、著作權等)糾紛;7.房屋拆遷糾紛;8.房屋租賃糾紛;9.物業管理糾紛;10.其他糾紛,如房地產交換、贈與、繼承等引起的糾紛。上述合作建房糾紛,有的是以合資、合作經營房地產糾紛或聯建糾紛名義出現的,該類糾紛與其他房地產糾紛相比具有下列特點:一. 性質不易確定。司法實踐中,有的名為合作建房,實為非法借貸或勞務合作或系預付租金的房屋租賃或純屬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為有保底條款的協作性聯營或為集資建房或為專案轉讓。二. 主體呈現多元化。參與合作建房的除擁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外,還有其他企業或經濟組織,甚至自然人。佔有大量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村民委員會、農工商組織、鄉鎮企業及擁有劃拔土地使用權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如學校、醫院、公園也參與其中。三. 標的大,履約週期長,所需手續繁多。四. 缺乏相應的法律規定。什麼是合作建房,如何處置該類糾紛,既無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又無詳盡的司法解釋可適用。正因為合作建房具有上述四個方面的特點,加之,近年來,有關合作建房的糾紛逾來逾多,故有必要對合作建房這種既舊又新的建房及房地產開發模式從法律層面上進行探討,從而避免這類糾紛的出現,推動相關法規或司法解釋早日出臺。筆者從事律師工作十年,代理了大量該類糾紛,特就該類糾紛做如下法律思考:一.何謂合作建房?合作建房作為法律術語,最早見於最高人民法院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佈的《關於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即(法發〔1996〕2號)檔(以下簡稱檔)。檔第五條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投資合作建房問題作了六項規定,內容如下:1.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與他人合作建房,簽訂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一種特殊形式,除辦理合建審批手續外,還應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建合同無效,但雙方已實際履行了合同,或房屋已基本建成,又無其他違法行為的,可認定合建合同有效,並責令當事人補辦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2.當事人簽訂合建合同,依法辦理了合建審批手續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的,不因合建一方沒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權而認定合同無效。3.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前,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以其使用的土地作為投資與他人合作建房的,可認定合建合同有效。4.《條例》施行後,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未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以其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與他人合建房屋的,應認定合建合同無效,但在一審訴訟期間,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依法補辦了出讓手續的,可認定合同有效。5.名為合作建房,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同,可按合同實際性質處理。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認定合同有效,不因以合作建房為名而認定合同無效。6.合建合同對房地產權屬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確認權屬;約定不明確的,可依據雙方投資以及對房屋管理使用等情況,確認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權屬。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檔並沒有明確合作建房的全部法律內涵,其所述的合作建房僅是合作建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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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現在很多年輕人買完房子就沒有錢裝修了,那房子又要裝修怎麼辦呢,目前很多人就申請房屋裝修貸款,家裝貸款也稱裝修貸款,指銀行或者消費金融公司推出的,以家庭住房裝修為目的個人信用貸款即無抵押信用貸款。那麼簽訂房屋裝修貸款合同時需注意的事項有哪些,下面這邊就來介紹一下,你可以參考看看的。1、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一般為購房人)及保證人(一般為開發商)的姓名、名稱與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此條款主要是在於明確履行義務和受領履行的主體。如果合同中約定了與借貸主體有關的司法管轄條款,則該條款是確定管轄法院的依據;2、按揭貸款用於購買的商品房的坐落位置、類型結構、面積、價值等情況。此條款表明了按揭貸款合同的訂立目的;3、借款金額、期限及利率標準。4、貸款的劃付與借款的償還,及借款人提前還款與逾期還款的相關事宜。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有的銀行為了獲得較為高額的按揭貸款利息,會排除借款人提前還款。如果借款人希望以後提前還款,則應當注意與銀行作出特別約定。5、貸款人與借款人在按揭貸款合同中的權利義務。6、借款人提供擔保物的相關約定。作為購房人的借款人,需要特別注意其應當與銀行明確擔保物是什麼、擔保債務的範圍、擔保的設定、擔保人與擔保權人的權利義務、擔保物的處分及擔保的解除等事項;7、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條款。購房人需要注意被保證主債權的種類與數額、保證擔保的範圍、保證責任的方式(連帶保證還是一般保證)與形式、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等;8、合同變更與解除方面的約定。9、違約責任條款。10、其他相關事項等條款。購房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合同條款是否明確詳細。以上關於簽訂房屋裝修貸款合同相關注意事項就介紹到這,這邊友情提示一下:當消費者與銀行對如何理解這些格式條款產生分歧的時候,為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應當對銀行作出不利的解釋。大概就是這些了,以上內容可供參考哦,很高興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豎個大拇指唄,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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