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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4月18日

請問房屋買賣買方違約如何賠償?合同如何制定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屋買賣合同毀約該如何處理:您好,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情況下合法有效,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 賣房人拒絕過戶的屬於違約,買房人可以要求賣房人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並可以向對方主張違約賠償。 注意的是繼續履行合同及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2016年04月18日 00:00

在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主動毀約時,如果買方認為仍然需要履約,法律是支援買方的。對賣方來說,違約金賠償絕對不是可以敷衍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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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 請問購房付款方式和流程?需要那幾方面?買房還真是件麻煩事勒,想問問有經驗的人事。在現行的商品房交易中,付款方式大致有三種:一是一次 性全額付款,即在雙方簽訂售房合同後一定期限內付清房價的 95%,餘下5%交房時付清。二是分期付款,一般是在付清首期 款後跟隨專案的工程進度付款,至交房後付清全部房款。三是 銀行按揭,其付款方式是按協定逐月向銀行付款。那麼,居民 在購房時,到底選用哪種付款方式最合算呢? 如果您收入豐厚,且具備足夠的購房款,並且瞭解開發商 有良好的信譽和雄厚的經濟實力,就可選用一次性付款。因為 選用一次性付款,開發商都會給予一定的優惠。並且,一次性 付足房款,就擁有了房屋的產權,在必要時候,就可以隨心所 欲地處置你的住房。 如果您手中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房款,但具備一定的支付 潛力,可選用分期付款方式。當你已參加交納住房公積金時, 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交納住房公積金,可以向商 業銀行申請個人住房擔保貸款。這樣雖然可以緩解一次性付款 帶來的資金壓力,但所支付的房價總額要高於一次性付款的房 價。 親,可以 用公司的公積金貸款的話會 比平常的利息少點,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哦!

  • 一、二手房買賣賣方的違約情形1、房屋產權存在共有人或有房產有承租人。常常有賣家將原本是夫妻共有的房屋,或存在有租約的房屋賣給他人。更有買家要求寫明共有人或有租約,但是同時又不要求共有人簽名或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只要求房產證上有名字的那人承諾有責任由其承擔。房屋沒有漲價則好,如果一但房價上漲,那麼買房人作為非善意的購買者,面臨的就是合同撤銷無效,並且沒有地方可以要求賠償。2、贖樓。現在的二手房買賣中,房產通常是處在抵押狀態,如果要買賣該房產,註銷抵押是必要的,由誰進行註銷抵押?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是需要由賣方進行登出抵押的,因為在出售時,賣方應當擁有該房產的全部產權。在現實生活,經常會出現買方替賣家贖樓,這時賣家違約情形開始出現,一但買家規賣家贖出樓來,馬上就有賣家的債權人申請凍結該房產,或者是賣家不去馬上辦理過戶,拖著時間,另尋高價買家,贖樓買家的權益通常得到不保障。3、不簽收定金。通常在房產買賣合同中約定有定金的數額,然而通常買家在將定金交給仲介後,轉交給賣家,賣家這時卻不簽收。不簽收定金並不能當然認為賣家違約,因為定金是實踐合同,也就是說要按賣家的簽收數額來進行計算的。賣家不簽收定金通常面臨的是一但買家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卻不定金可返還。4、不交付房屋。這在實際中是最多見的一種情形,房屋如果已經辦理了過戶,那還好,只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收房,如果不交房,起訴要求交付就好了。怕的是沒有過完戶,卻不按照合同約定交房,這種情況下,通常是通過律師,發律師函進很催告後,然後再行使不安抗辯權,可直接起訴要求其交房。5、一房多賣。在實際是這種情形也多見,賣家收取多家定價,然後擇高價者賣出,這時原買家如果知情,絕對要第一時間行使自己的權利,進行起訴等,一但賣家將該房產已經過戶給他人,那麼原買家的權益將得到不保障,即使法院到時判決下來,執行起來還有一個困難,須提供賣方財產線索。千萬不要等,等待下去的結果可能是到時聯賣方這個人都無法查找到,自己已交付的定金等,都拿不回來。6、直接毀約這種情況沒有辦法回避,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成本過低,那麼在房價上漲的過程中,賣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額的違約金或者雙倍返還定金後,就直接不再將房產進行出售,使買方遭受損失。二、二手房賣方毀約如何處理?1、如果二手房買賣雙發所簽訂的合同和交易行為都是合法有效的,賣方毀約的行為是不合理的。2、《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不願意再履行買賣合同,屬於違約行為,買方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行使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權,並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3、無論是合同簽訂後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後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要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110條規定的:(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的情形外,應責令按照《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規定執行,這是《合同法》賦予守約方的權利。購房者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對賣方可能違約的條款要詳細約定,如“中途意外變卦不賣”、“提高價格”、“拖延不辦理登記過戶”、“不遷移出原有戶口”等一一加以明確約定和規定一定數量的違約金,以確定自己的合法權益。

  • 房屋買賣合同毀約該如何處理:您好,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情況下合法有效,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 賣房人拒絕過戶的屬於違約,買房人可以要求賣房人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並可以向對方主張違約賠償。 注意的是繼續履行合同及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 二手房屋買賣稅費標準二手房屋交易買賣雙方需要提交的證件有:賣方:(1).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2).房屋買賣合同(3).評估報告(4).房地測繪證明(5).身份證影本買方:身份證及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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