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裝修準備 » 請問屬於共同財產嗎?需要考慮到哪些合法的問題的呢?
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6月09日

請問屬於共同財產嗎?需要考慮到哪些合法的問題的呢?

問題描述 老人的房子辦房產證時辦成了女兒的名字,2009年老人要求把房產轉到兒子名下,兒子出錢按當時市價把房子買過來,約定2012年始付款,當時全家人簽訂了協議,房子已過戶到兒子名下,但現在母親過世了,子女不承認以前的協議,說現在房子漲價了,強逼兒子簽訂了另一份協定,另一份協定只有簽字,但未蓋手印,也未寫日期,請問這有法律效力嗎?另一問題,現房子在兒子名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過戶的時候已是夫妻),妻子不同意那份協議有效嗎?急急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如果購買房產的行為發生在領取結婚證以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沒有女方的名字。如果發生在結婚以前,且婚後無貸款,則屬於個人財產。如果你女友覺得不保險,可以到律師事務所做一個婚前財產見證。 我是婚姻家庭專職律師,具體請來電來所詳談。
2016年06月09日 00:00

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2016年06月09日 00:00

結婚後買房都屬於共同財產,不管上幾個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相關用戶問答
  • 加了名字,只是貸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加名字,也只是貸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 加不加名字都一樣的,婚前男方出資,拿到房產證,未還清貸款,女方嫁過來。成為合法夫妻,共同還貸人,夫妻共同財產。加不加名字都只是貸款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不在內。 有不明白可繼續追問。

  • 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屬於該方婚前個人財產;2、婚後共同出資全款或者按揭屬於婚後共同財產;3、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視為共同財產;4、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該方名下的,屬於其個人財產;5、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6、婚前一方出資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房產份額屬於共同財產;7、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並登記于另一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屬於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據法律說明如果婚後辦房產證署名夫妻雙方的名字,這種情況是屬於共同財產的,是受法律所保護的,婚前買房婚後領房產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定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 屬於共同財產的: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希望對你有幫助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