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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貸款類型】  【歸檔】16年02月23日

我想問一下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怎麼辦理?

問題描述 請問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怎麼辦理呢?流程怎麼走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國有土地取得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劃撥,一種是出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根據上述情況,辦理贈與公證有以下兩種情形:一、如果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依法可辦理轉讓,即可以辦理贈與合同公證。二、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未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所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則需要提供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同意的相關意見的證明,才能辦理贈與合同公證的有關手續
2016年02月23日 00:00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規定,企業對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沒有處分權。如果要以該土地使用權作為標的物設定抵押,必須經過具有審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否則抵押無效。所以,你行與某廠就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達成協議後,還必須報請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待批准後,再按《擔保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只有辦理了抵押登記,並履行了法定的審批手續,該抵押才具有法律效力。

2016年02月23日 00:00

有多種分類方式: 1、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取得的方式分為:出讓、劃撥兩種方式。 2、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取得的性質分為:原始取得、繼受取得。 3、國有土地使用權,按土地用途分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過去籠統的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當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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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再按揭應該怎麼辦理:1、《房產證》做完抵押登記手續就可以拿回來了,由產權人持有。 2、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他項權利證》。 3、等《房產證》拿到手,可辦理部分產權買賣或贈予,辦理過戶手續,這樣房產證上就多了一個姓名了。 4、當然,產權的變化肯定是要經過抵押權人的認可,並在銀行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到期了該怎麼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此外,市民在購買二手房時,如果房屋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這就表明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性質及期限均未確定,因此,購買此類房屋一定要慎重。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如何取得: 1、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 二次抵押的問題,原則上是可以的,可抵押貸款的房屋: 1、有國有土地許可證和房產證; 2、商品房(能上市出售的); 3、標準生產廠房; 4、商住樓等。 補充: 住房抵押貸款要求: 1、所抵押的不動產必須三證齊全(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契證); 2、房齡必須小於20年; 3、面積不能低於70平米。

  • 樓盤網小編來替您解答:申辦《土地使用證》,登記土地使用權等相關的法律問題。首先,申辦《土地使用證》,登記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一個必然環節。根據1988年修正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1991年頒佈)規定: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確認使用權。因此,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是指由上級管理部門根據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的申請,按照法定程式對其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調查核實、註冊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一種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辦理土地使用證書。因此,可以進一步明確負責接受和審查土地使用權人登記申請的機關是申請登記的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門,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機關是負責登記的土地管理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土地管理局頒佈的《土地登記規則》,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的程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一)由土地使用權人提出申請,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時,提交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二)由土地管理機關進行權屬審核,包括初審、公告、複審、批准登記等步驟;(三)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第二,對於購房人來說沒有單獨的《土地使用權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因此,購房人買房後,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權證》,而不會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就意味著消費者已經依據國家規定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佔有、收益、處分及他項權利(抵押權等)。樓盤網

  •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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