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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壁紙】  【歸檔】16年06月06日

房屋能否轉租,能否打隔斷出租,有什麼規定?

問題描述 房屋能否轉租,能否打隔斷出租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在出租的行為,需要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原承租人將其原出租的房屋或全部再出租時,需要注意四點;房屋轉租必須取得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2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的終止日期;3轉租合同生效後,承租人必須同時履行原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4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的,轉租合同隨之變更,解除或終止。注意事項需要將轉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賃證到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首先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 如有,在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2016年06月06日 00:00

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金標準、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對提前終止合同做出約定;對房屋維修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2016年06月06日 00:00

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金標準、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對提前終止合同做出約定;對房屋維修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相關用戶問答
  • 您好,按照法律規定,婚前購房應當歸屬個人所有。而婚後共同還貸對應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分割。共同署名還要看房屋的份額問題,沒有約定份額的。房屋變更為雙方共同所有。每人享有一半的份額,另外一方的份額來源於一方的贈與。

  • 這和土地的性質(用途)有關(例如:是集體土地、無償劃撥還是有償徵用),不同性質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樣的。僅以商品房(有償徵用土地)為例: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而用於建造經營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為40年。 所以先弄清楚土地的性質是非常重要的。 先看看你的土地的性質是什麼樣的 然後再根據不同的性質來看年限是多久

  • 沒有產權的房子是沒有保障的,拆遷以後是沒有賠償的集體產權就是土體沒有經過正規的拍賣手續,在沒有改變其本身性質基礎在地上建造的房屋,其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不屬於個人。個人產權房就是通過了法定的程式,土地和房屋的產權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現在買房子一定能要買產權明晰的。

  •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 一、未經出租人同意的違法房屋轉租 未經出租人同意的違法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出租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行為。 《合同法》第224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未經出租人同意的全部違法轉租產生以下法律效果: 1、出租人享有原房屋租賃合同(出租合同)的解除權: A.經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權解除原房屋租賃合同後,次承租合同(轉租合同)無效(無權處分行為未獲追認的合同無效); B.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權以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後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為條件。 2、出租人可以請求法院確認未經其同意的轉租合同無效: A.出租人請求確認轉租合同無效實際是出租人拒絕追認承租人處分權的行為; B.出租人請求法院確認轉租合同無效以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後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為條件; C.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行為的行為認定: 1、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屬於無權處分的效力待定合同。 2、承租人構成根本違約行為,出租人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權。 3、出租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的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對轉租人無權處分行為的默示追認:A.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認行為,出租人喪失出租合同解除權;B.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認行為,違法轉租合同轉化為合法轉租合同,轉租合同依法有效。 4、出租人提出請求解除合同和確認轉租合同無效受異議期和1年除斥期限的限制。 二、超過剩餘租賃期限的違法房屋轉租 超過剩餘租賃期限的違法房屋轉租是指雖經出租人同意轉租,但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並且出租人和承租人沒有另外約定的行為。 《解釋》第15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超過剩餘租賃期限的部分違法轉租產生以下效果: (1)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除非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存在明示約定。 (2)②原租賃合同到期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存在不定期租賃合同,超過剩餘租賃期限部分的轉租合同仍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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