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經濟適用房個人申請怎麼寫?有沒有類似經驗的人?
問題 【經適保障房】  【歸檔】16年04月02日

經濟適用房個人申請怎麼寫?有沒有類似經驗的人?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後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並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後,經濟適用房離婚怎麼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當然,夫妻協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議的約定。
 相關用戶問答
  • 經濟適用房管理規定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準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 經濟適用房個人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城八區的上述標準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準、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遠郊區縣的上述標準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係,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併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 你好,希望能幫到你 可以的,經濟適用房貸款方式的操作過程基本與商品房的個人購房貸款操作方式相同。一般情況經濟適用房貸款方式有四種,分別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和抵押質押加保證貸款。當前採用較多的是以所購的經濟適用住房房產作為抵押物的抵押貸款方式。

  • 經濟適用房購買者的使用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於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本人使用,無權轉於他人使用。對於經濟適用房的繼承,不論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遺囑,還是沒有立遺囑,都要看繼承人是否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

  • 經濟適用房的面積通常都比較小啦。有70平方的,80平方的,90平方的。 並且公共面積是包含在這70,80,90平方以內的。也就是說,你的實際居住面積沒這麼大。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