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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6年06月08日

有誰瞭解商品房建築面積計畫規則?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市政管委、計畫單列市建委: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減少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買賣雙方間的糾紛,特制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買賣所簽訂的商品房購銷合同中,應明確載明購房者所購置的商品房的建築面積,並注明該商品房的套內建築面積(實得建築面積)及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二、在本規則實施前已簽訂的商品房屋購銷合同,除合同對商品房銷售面積的約定有明顯違法或計算錯誤的外,應維護合同約定的面積。若買賣雙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規則計算商品房銷售面積的,或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按本規則測定商品房建築面積的,合同雙方可對合同中的銷售面積作調整,但應維持合同約定的總價款不變。 三、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進行房屋產權登記,應遵循《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制定商品房的建築面積。
2016年06月08日 00:00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對於商品房: 第五條 商品房按“套” 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聽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第六條 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2、套內牆體面積; 3、陽臺建築面積。 第七條 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的計算原則如下: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計算。 2、套內牆體面積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有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準投曩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非共用牆牆體水準投影響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3、陽臺建築面積 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為: 套內建築面積 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 第八條 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 參考資料: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

2016年06月08日 00:00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還有雨棚,過街樓等面積算一般等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計算出來的東西。商品房出售面積計算規則中例如雨棚等無維護結構的就不計算了。最主要的兩點:1.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中,3.0.18條 建築物的陽臺均應按其水準投影面積的1/2計算。而商品房出售面積計算規則中陽臺是計算全面積的。2.建築面積同最前面說的,是計算到外牆外皮的,而商品房出售面面積計算規則是算外牆中心線為准,內側為戶內面積,外側為公攤面積,參與最終的公攤比例計算,最後的才是這個商品房的實際出售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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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面積測量標準1、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2、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2)套內牆體面積;(3)陽臺建築面積。3、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的計算原則有這些:(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範》(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計算。(2)套內牆體面積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共用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3)陽臺建築面積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為: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4、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5、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原則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6、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計算將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的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7、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計算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 房子面積計算規則為:商品房建築面積(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其中:公攤面積=電梯井+樓梯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外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等。“外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簡單來理解也就是說外牆厚度的一半算作套內面積、一半算作公攤面積。

  • 分攤規則 折疊(試行)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制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商品房的銷售和產權登記。第三條 商品房銷售以建築面積為面積計算單位。 建築面積應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第四條 商品房整棟銷售, 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整棟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地下室作為人防工程的,應從整棟商品房的建築面積扣除)。第五條 商品房按"套" 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套內面積 折疊第六條 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2、套內牆體面積;3、陽臺建築面積。第七條 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的計算原則如下: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計算。2、套內牆體面積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有牆及非共用牆兩種。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準投曩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共用牆牆體水準投影響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3、陽臺建築面積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為: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第八條 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

  • 一、 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1、 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築物內如帶有部分樓層者,亦應計算建築面積。2、 高低聯跨的單層建築物,如需分別計算建築面積,當高跨為邊跨時,其建築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牆外表面間的水準長度乘以勒腳以上外牆表面到高跨中柱外邊線的水準寬度計算;當高跨為中跨時,其建築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牆外表面間的水準長度乘以中柱外邊線的水準寬度計算。3、 多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週邊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牆水平面積計算。4、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間、倉庫、商店、地下指揮部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週邊的水平面積計算。5、 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架空層週邊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6、 坡地建築物利用吊腳做架空層加以利用且層高超過2.2米的,按圍護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7、 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回廊部分按其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8、 圖書館的書庫按書架計算建築面積。9、 電梯井、提物井、**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10、 舞臺燈光控制室按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乘以實際層數計算建築面積。11、 建築物內的技術層,層高超過2.2米的,應計算建築面積。12、 有柱雨篷按柱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獨立柱的雨篷按其頂蓋的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13、 有柱的車棚、貨棚、月臺等按其頂蓋的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14、 突出屋面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15、 突出牆外的門鬥按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16、 封閉式陽臺、挑廊,按其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凹陽臺、挑陽臺按其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17、 建築物牆外有頂蓋和柱的走廊、簷廊按柱的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柱的走廊、簷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18、 兩個建築物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19、 室外樓梯作為主要通道和用於疏散的均按每層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樓內樓梯、室外樓梯按其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20、 跨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的高架單層建築物,按其水準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多層者按多層計算。

  •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建築面積×公攤係數 公攤係數=建築總公攤面積÷建築總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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