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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8月24日

房子在出租期間賣掉了。

問題描述 我是承租人,我跟房東簽訂三個月的合同,壓一付三,現在我住了一個月,房子要賣出去。我想問,1我是否可以繼續住,2如果繼續住房屋租賃合同是否需要改正,3房屋租賃到期後我的押金應該管誰要,4如果買房子的那個人不讓我住我該怎麼辦?5要是房東違約讓我搬出去,我是否應該向她要違約金(這條在合同上沒寫),如果能應該要多少,我房屋800一個月!總之還有好多問題,大家幫幫忙!人命關天呀!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子隨便做隔斷來出租是不合法的。無論承租方和出租房,如想出租期間受到法律的保護,就必須要租賃的時候到當地派出所做備案登記。
2016年08月24日 00:00

您好,我建議你原來的房子不要賣掉了,這個房子搞按揭購買就可以了!

2016年08月24日 00:00

把你哥哥的房子賣掉了需要你的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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