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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5月09日

說下關於房產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急問!

問題描述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本來是沒有房子,也沒有自己的地,現在好不容易跟人家買了快地,建好房子,要過戶,結果,由於賣方的申請人已經去世,按照相關的土地規定,要先過戶給賣方的親人,,現在土地證跟房產證都辦出來了(是賣方的人),然後現在要過戶為我的姓名,但今天去土地交易所問了下手續,得交20%個人所得稅,我的天呀!!當時我花了10多萬買的這塊地,建好房子,再交個人所得稅得20萬左右(房子估價是620000,還包括交10%地稅),那我總得花30多萬,,,***的這個規定太沒有道理了.我一家三代到我這裡才好不容易有點辛苦錢建房子...請問下,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不用交20%的個人所得稅!!!!!!!!拜託了!!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贈與須交納2%評估和公證費用,3%契稅。 受贈人再處置該房產時須交納20%個人所得稅。
2016年05月09日 00:00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房產增值額的20%或房價的1%.

2016年05月09日 00:00

贈與須交納2%評估和公證費用,3%契稅。 受贈人再處置該房產時須交納20%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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