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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8月25日

購買房產,發票已開,但是開發商遲遲不肯簽訂合同。

問題描述 我全款購買房產,發票開具到現在已經一個多月,但是開發商仍遲遲不跟我簽訂合同,說合同在房產交易中心審批,我如何能查到審批進度。這種情況屬於正常麼?我現在有發票,有打款的流水單影本。這些能保證我的權益麼。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正常程式應當是:開發商開始建房--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和客戶簽訂合同。通常是在簽訂合同時,或者簽訂合同後,交納首付款。和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沒有必然聯繫。
2016年08月25日 00:00

方法是如果在開發商處購買房產,您在選定房子大小、戶型、面積及價格後。可以和開發商簽訂購買商品房購買合同,然後繳納購房首付款+各項稅費(各銀行對首付款要求略有不同,一邊為30%),簽訂合同後,開發商會讓你提供貸款所用的材料,貸款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如果貸款多,會提供銀行流水等。貸款前,你需要根據您的收入和支出情況,確定貸款年限及月還款金額。

2016年08月25日 00:00

般情況下是簽訂合同之後,開發商送往房產局鑒證。

 相關用戶問答
  • 前提你的房子是可以辦房產證得,假如是還沒有辦的話,可以去開發商處更換合同,若已經備案則可以到產籍處辦理退房(或開發商回購手續)然後再重新辦理更名合同、備案,但應該要開發商同意。

  • 當然不屬於共有財產。新婚姻法實施以後,夫妻雙方婚後購買房產登記在乙方名下的,仍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父母出資給子女購買,並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應當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予。當然具體一些細緻的東西,建議參照婚姻法解釋三,比對自己的情形,或者將自己的情況詳細敘述給律師進行諮詢。僅供參考。

  • 房屋買賣合同變更方法: 1、如果購房人和開發商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備案,只需經過開發商的同意和配合,可以與原購房人辦理退房手續,然後,你和開發商簽定正式的買賣合同,也就更名了。 2、如果合同已經在房產局備案,那就比較麻煩了,要經過開發商的一系列證明和手續,到房管局辦理退房手續,恢復網上資訊。然後再賣給你,就可以落你的名字了。這手續會比較麻煩,一般備案的合同,開發商是不會輕易這樣做的! 3、一般來說,合同備案了,就只能等房產證辦下來再辦理買賣過戶,這樣稅費會多很多。

  • 你好,婚後買房的產權歸屬于哪一方,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確定: 一、房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情況 男女雙方登記結婚之後,如果一方的父母為其子女購買了房產,並且房產證上只有其子女的名字,則此房產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並非夫妻共有財產。 二、房產為夫妻共有的情況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情況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了房產,且該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則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舉例來說,就是若男方的父母出錢買了房子,房產證上有男女雙方的名字或者房產證上只有女方的名字,則此房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2.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情況 如果房產為男女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並且該不動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判斷房產歸誰所有,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認為該不動產是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3.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產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房產登記在夫妻誰的名下,此房產都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依法平均分割。

  • 婚後都一樣了。。。區分了也是共同財產,婚前那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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