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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經適保障房】  【歸檔】16年04月17日

軍隊經濟適用房交易是怎麼出售的?費用怎麼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經濟適用房過戶費怎麼算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給予相應稅費減免和補貼的住房類型,所以該類房產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較多: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關規定納稅;個人所得稅:適用於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定,但是由於經濟適用房規定5年之內只能原價轉讓,所以5年內的經濟適用房個人所得稅事實上是不需要交納的,滿5年後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舊需要納稅;經濟適用房的“5年之限”: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該房產只能按照原購買價格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這裡需要特別注意還有一類“等同于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類型,這類房產大多為“拆遷安置”類房產或者“回遷房”,他們只是產權證標注為經濟適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經濟適用房,但是不受經濟適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稅費標準以外,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交納該土地出讓金後,其產權性質變為商品房。
2016年04月17日 00:00

經濟適用房分為一類經濟適用房和回遷性質的經濟適用房。 一類經濟適用房滿五年才能交易,需要交的稅是契稅,個稅,如果滿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就不用交個稅了,經濟適用房還有綜合地價款這個稅,2008年4月8日以前經濟適用房滿五年(看原購房合同的時間)是網簽價的10%,2008年4月8日以後房屋交易優先回購,若不回購,則交納差額的70%(差額是指原購經濟適用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差價)就是這幾個稅. 回遷性質的經濟適用房隨時能賣,其他稅費與一般房子一樣,只是多了一個土地出讓金3%

2016年03月24日 00:00

經濟適用房分為一類經濟適用房和回遷性質的經濟適用房。 一類經濟適用房滿五年才能交易,需要交的稅是契稅,個稅,如果滿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就不用交個稅了,經濟適用房還有綜合地價款這個稅,2008年4月8日以前經濟適用房滿五年(看原購房合同的時間)是網簽價的10%,2008年4月8日以後房屋交易優先回購,若不回購,則交納差額的70%(差額是指原購經濟適用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差價)就是這幾個稅. 回遷性質的經濟適用房隨時能賣,其他稅費與一般房子一樣,只是多了一個土地出讓金3%

 相關用戶問答
  • 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期望我的回答對您有用,祝您生活愉快。

  • 經濟適用房買賣最新政策:經適房政策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經適房政策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經適房政策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經適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購買的經濟適應房經適房政策二手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取得的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的。可由業主提供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的居住時間。經適房政策1、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經適房政策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購買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價格來源網路,僅供參考

  • 你好,您參考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現在國家政府的宏觀調控規定,凡是土地性質為經濟適用房的,從買過來當日的時間必須滿五年後才可以買賣交易。商品房也是一樣沒有滿五年就要收5.6%的營業稅。

  •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而推出的帶有優惠政策的普通住宅。購買經濟適用房需交納如下費用:稅費 在交易過程中: 1、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減半即按2%收取; 2、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買賣交易的手續費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5%; 4、公共維修基金:房價款的2%。

  • 1、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不滿五年的,不得超過原購買價格轉讓。如果以買入的價格轉讓,則買方必須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買賣雙方所需繳納的稅費如下: 【賣方交納】 (1)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3)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2、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超過五年的,可以按市場價出售。但出售的價格低於已購經濟適用再上市買賣指導價格的,按市建委公佈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同時新購房人要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其成交價格高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指導價格的,按成交價格的收取綜合地價款,但對買房人沒限制,不具備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也可以購買。 【賣方交納】 (1)綜合地價款:成交價 X10% ,如果成交價低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則按指導價收取。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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