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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業主維權】  【歸檔】13年07月14日

業主在什麼情況可以投訴物業啊

問題描述 請問業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投訴物業啊?如果物業是不作為的態度,就可以投訴甚至是起訴吧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物業公司以停電、水為手段來達到收費的目的,沒有及時維護社區衛生,安全,亂收物業費,對社區業主所回饋的問題不予及時處理的,如果業主和物業得不到協商的話,到當地房管局物業管理處投訴或者成立業主管委會,業主委員會有權決定物業公司的去留,收費標準及服務品質。
2013年07月14日 00:00

當物業胡亂收費,或者對於社區業主反映的問題推卸責任,不予以解決時,業主可以進行投訴。

2013年07月14日 00:00

舉例說:當你房屋出現漏水等這些歸屬於物業管理範圍之內的情況下,你去反映問題,二物業不予理會,這種情況你就可以投訴物業了~

2013年07月14日 00:00

當初是簽署過合同的,只要物業沒有照章辦事就可以投訴,按事情程度可以起訴!

 相關用戶問答
  • 目前,只有在下述情況下才可退契稅:1、先前憑預售合同並按其上所列的預測建築面積計算的總房價繳納了契稅。在房屋竣工後,該房實測面積小於原預測面積,其產生的總房價差額對應的契稅差額部分,可以憑房屋交接書等資料,申請退還這部分多交的契稅。2、交完了契稅後,該房屋買賣合同又被解除了。納稅人可憑交易所出具的解除合同登記受理單和最新的該房屋產權人資訊表(證明你現在已經不是購房人了)等資料辦退稅。

  • (一)申請。納稅人向其主管徵收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稅退稅(款)申請審核表》,同時按照徵收機關的要求報送有關資料。(二)受理、審核。徵收機關確認報送資料齊全後,應當場受理退稅申請,並審核納稅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三)批准。經查實,對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稅意見,報分管處長、處長及分管局長審批後開具退稅憑證。同時,轉國庫處後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退稅手續。不符合退稅條件的,徵收機關應及時做出明確答覆和解釋。(四)對退還部分稅款的,納稅人持已批准的《契稅退稅(款)申請審核表》、《(契稅待解戶)暫存款通知單》及納稅申報資料等到契稅直征視窗,由視窗徵收人員重新核定應納稅款並開具完稅證後,經辦人再開具退稅憑證,辦理退稅手續。(五)歸檔。經辦人將退稅憑證(第五聯)、《契稅退稅(款)申請審核表》(第一聯)等退稅資料裝訂好,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退稅需提交資料(一)期房退稅期房退稅是指交易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由於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交易,已辦理契約登出手續(未辦理權屬登記),如購房者已按規定繳納契稅,在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後,需退還所繳納契稅。

  • 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 牆面水管漏水,只能鑿開牆,才能真正找到水管漏點,徹底修理好。另外,還可以找物業或裝修公司先給看看什麼情況。衛生間穿牆管道周邊破壞防水層,但根本就沒有對防水層認真認真修復,漏水隱患很大。穿牆套管漏水有地面上穿牆套管和地面下穿牆套管。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 買了新房,終於等到收房的那天,本來是非常歡喜的一件事,但是收房總會有不如意的時候,有時候開發商延遲交房、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等等,要怎麼辦呢?碰上這些情況就不必揪心了,可以根據法律依據拒絕收房。什麼情況下可以依法拒絕呢,以下這7條,可以參考看看。 1.未取得《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銷售商品住宅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住宅實行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買受人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2.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 依據:司法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4.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品質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依據:司法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6.經符合資質的品質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品質確實不合格的;依據:司法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品質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7.房屋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據:“司法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品質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總結:相信你閱讀了上面的內容之後,應該對於什麼情況下可以拒絕收房有了個新的認知。所以在收房驗房的時候一定要檢查仔細,掌握專業知識,以後才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啊,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請點個贊哦,以後我會更有信心作答的喲。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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