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企業房屋買賣稅費有哪些?有沒有人曉得?
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7年01月04日

企業房屋買賣稅費有哪些?有沒有人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二手房屋買賣稅費標準二手房屋交易買賣雙方需要提交的證件有:賣方:(1).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2).房屋買賣合同(3).評估報告(4).房地測繪證明(5).身份證影本買方:身份證及影本
2017年01月04日 00:00

房屋買賣涉及的稅費具體包括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和土地增值稅等。房屋買賣所需繳納的稅契,根據國家契稅條例的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交納契稅,徵收的標準是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3%~5%收取,全部由買方負擔。

2017年01月04日 00:00

很高興為您解答關於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怎麼寫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等問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跟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基本要件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1、雙方當事人情況;2、買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位置、面積等;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方式;4、房屋的交付期限;5、雙方違約責任;6、產權登記或變更約定;7、雙方簽名或三方簽名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有雙方的權利義務要約定明確,雙方違約責任尤其是賣方如果反悔要承擔什麼具體責任如賠償等等,以及如果拆遷補償時拆遷款該如何分配等。

 相關用戶問答
  •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樣本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一、為房屋買賣相關事情,經雙方協商,訂合同有這些: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1.房屋問題

  • 二手房交易關注事項之買方諮詢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管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問題,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二手房交易關注事項之簽合同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問題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 答:一、契稅房產過戶後買方需要交納契稅。契稅是按照評估總價的2%徵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可以向稅務機關審請契稅減半徵收,由稅務局審批。二、印花稅:徵收額度為評估價的萬分之五三、交易評估費交易評估費用與賣方相同,是徵收評估總價×千分之三,由買賣雙方平分。四、交易手續費交易費用與賣方相同,也分好幾種情況。但是二手房的徵收費用是5元錢一平方米,由買賣雙方平分。五、工本費及檔案管理費工本費及檔案管理費分兩個情況。房子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是145元,房子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是125元。六、交易手續費:徵收費用是5元錢一平方米七、營業稅及附加費(教育附加、城建費)按照5.5%徵收。房產證滿5年的免征。八、個人所得稅:在有購房發票情況下,按照差價的20%計征,無差價不征。沒有購房發票的情況下,則按照現評估總價的2%計征九、營業稅及附加費(教育附加、城建費)按照5.5%徵收。房產證滿5年的免征。十、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分幾種情況。在有購房發票情況下,按照差價的20%計征,無差價不征。沒有購房發票的情況下,則按照現評估總價的1%計征。具體費用可以協商解決有誰承擔。

  • 首先要申明的一點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產一樣,也是有房產證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式去辦理。第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安置房怎麼辦房產證1、安置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3、拆遷安置協議及已回遷安置證明(收原件);4、查檔證明(收原件);5、被拆遷人身份證;若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影本),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影本);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影本);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收原件)_8、安置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影本);9、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收原件);10、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視窗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

  •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程式是:先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然後建設單位組織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執行驗收方案;接著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第六條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式進行:(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對於重大工程和技術複雜工程,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組。(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品質監督機構。(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彙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3.實地查驗工程品質;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品質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