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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7年02月06日

和房東簽的租房合同掉了,房東不退押金該怎麼辦?

問題描述 和房東簽的租房合同掉了,房東不退押金該怎麼辦?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您好!我的租房糾紛詳細如下:2010年4月8號簽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為一年.第一季度租金到期為7月8日,但我因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東提出退房申請,房東同意了,之後就叫人來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租房時由於考慮到工作不穩定的原因,所以簽租房合同時,補充了一條協議:如果雙方有一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來,在經過另一方同意後,房東退還押金並終止合同.此協議當著仲介的面房東同意了的,房東說只要提前說聲就行了.此外合同上再沒有關於提前退房違約責任的條款和違約金為多少的條款.我7月6號就已搬出來並交清水電費.然後7月7號房東以別人要看房為由找我要回鑰匙,房東說房子租出去後給我電話再看情況退還我部分押金.但房子租出去後房東並沒給我電話,是我自己7月11號去房子那才發現已有人搬進去住,我去問新的租房客,他說是7月12號正式交租.當天我就找房東,房東承認房子是租出去了,我找她要押金,並表示我違約對你產生的損失由我來承擔(實際損失就是9號到11號三天的租金),要求其退還押金.房東說這幾天忙沒時間,並跟我約在7月15號,結果我7月15號給她電話,她說在幫忙辦婚事沒空,又約我說19號或者20號吧,我20號給她電話,她以在下雨為由說不方便,我說我去找她也不行,並說:明後天給我電話,結果我等了幾天都沒看到她打來的電話,於是24號今天我主動再打給她,但她一直不接電話.現在不知道怎樣才能拿回押金,又沒有房東住的位址,只有出租房的地址,但房子都已經租給別人了.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聽說訴訟費用很貴,而且我也有違約(只提前了半個月退房),所以不知道通過官司能否要回押金請求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助,謝謝!
2017年02月06日 00:00

二人合租房屋合同範本來源:gulang1:日期:2013-07-31本合同當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條本合同所指標的為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社區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__門___________房間,其中____________為出租給乙方房間。第二條甲方作為連絡人,負責和房東聯繫。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間客臥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數,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第三條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如果房東加租,討論後定,押金______元(押金會在合租關係正常中止時退還)。支付形式為:每月交付房租,每_____月交付水電燃氣費。水費______/噸,電費_____/度,燃氣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甲方與房東所簽房屋租賃合同附件。第四條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及這些區域裡面的相關設施。第五條合租期間,水、電、煤氣、寬頻費(如使用)等由甲、乙兩方共同支付。第六條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積極採納。第七條朋友來訪,應儘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超過2個朋友來訪,應提前告知對方。第八條各自做飯,還是搭夥,根據雙方的飲食習慣,協商解決。因生活需要,添置設施發生的費用,依具體情況而定。第九條在租住期間,雙方應本著“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應共同維護設施的安全。第十條乙方需退房的話,因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否則不退押金。租住不滿一月,租金按一個月收取。第十一條乙方具有續租的優先權。第十二條因為合租的特殊性質,甲方和房東租賃關係中止時,本合租合同自動失效,甲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也必須在與房東解除合約前半個月,知會乙方。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2017年02月06日 00:00

一和房東簽,留一套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影本,看看名字是否對的上,檢查傢俱、電器的狀況是否完好;和仲介簽合同要看到,房東的委託書,仲介的資質等等,家電也要檢查。二合同條款要認真研讀,避免有明顯不利於你的條款,尤其是到期後,退押金的問題。希望回答有幫助

 相關用戶問答
  • 一和房東簽,留一套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影本,看看名字是否對的上,檢查傢俱、電器的問題是否完好;和仲介簽合同要看到,房東的委託書,仲介的資質等等,家電也要檢查。二合同條款要認真研讀,防止有明顯不利於你的條款,特別是到期後,退押金的問題。期望回答有用

  • 1、“二房東”是指先從房東手裡租下整套房子,然後再“分房轉租”給他人,從中獲利。房客將房屋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轉嫁他人,稱為“二房東”。2、而“二房東”的行為歷來為法律所禁止。有的合租是跟“二房東”租,他也是從房主那租的房子,這時候你有權要求看他們雙方的租賃合同。3、確認房東是允許他再租的,假如房主約定不能再將房子轉租就不能租,房主無所謂就可以。4、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由於,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否則,就會對租房者產生較大風險。5、租房者在約見“二房東”看房時,可以對其“察言觀色”,通過言語間的交流,看其性格、愛好等方面是否與自己相像,是不是最佳的合租夥伴,也好防止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 一和仲介,買賣雙方簽署三方居間合同,這就三份了,有的仲介公司要簽8份呢。二網簽合同。這個合同就是辦理貸款,交稅,過戶時用的。你是組合貸,至少要簽4份,商業銀行一份,公積金一份,稅務局一份,房管局一份至於用途嘛,無非就是留個存根而已。你還能憑網簽合同提取你的公積金。

  • 門面租賃合同糾紛常見的:合同到期,房東有權利決定租與不租。再說這個優先權,一般是在同等的條件下的優先權,房東如果把價格抬得很高,那你也接受不了。再說如果你是這個房東,能讓你的房客將自己的房子加價後租給自己的妹妹嗎?你開始轉租的物件就選錯了,怎麼偏偏租給了房東的妹妹呢!你想合同到期這房子能再租給你嗎?現在我認為只能是看能否要回釘在牆上的小櫃子,是協商一下轉賣給她,還是拆走,哪就看你們當初簽的合同中的條款約定了。如果房東出的價錢還可以接受,就買給她,如不行就拆了,讓她重新裝修。

  • 你好,如果購房合同是一個人的名字,產證也應該登記在一人名下。正常情況下,取得房產證前,是不能加名的。即便取得了房產證,如果有銀行貸款,在貸款還清之前,也是不能加名的(除非銀行書面同意)。當然,在加名前,雙方可以通過書面的方式,約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例如:約定房屋所有權一人一半,或者房屋所有權共同所有)。該約定是有效的。待具備加名條件後,雙方共同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加名手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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