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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3月11日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是不是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希望詳細說說。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婚後一方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姻法》明確指出:婚後雙方的各自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是說:無論是哪一個“單獨”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當然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其中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並且指定僅僅屬於自己子女所有時,才屬於個人財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2017年03月11日 00:00

看你登記的名字了,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屬於父母對一方的贈予,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是登記了雙方姓名,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7年03月11日 00:00

婚後購房若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則不是共同財產。所以從理論上來說若是男方不提供證據證明當時購房是父母支付的房款的話,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2017年03月11日 00:00

據瞭解:婚後財產房產證加名字不是共同財產的,只要是個人婚前的財產,婚後也照樣是個人的。婚後由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年03月11日 00:00

對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以房產證登記為准,夫妻之間房產的規定如下:A、婚前買房:1、房產證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2、只登記在一方名下:a、又未約定(婚前協議等,下同)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視為個人財產。b、有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B、婚後買房:1、通常為夫妻共同財產。2、父母出資購買:a、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行為,視為夫妻共同財產。b、登記在一方名下,是對一方的贈與行為,視為個人財產

 相關用戶問答
  • 據瞭解:婚後財產房產證加名字不是共同財產的,只要是個人婚前的財產,婚後也照樣是個人的。婚後由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以上期望對你有用。

  • 如何區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繫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 您好,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既登記了男方又登記了女方,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了,因為登記女方的名字是男方首先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房產是屬於雙方的。

  • 婚後購房若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則不是共同財產。 所以從理論上來說若是男方不提供證據證明當時購房是父母支付的房款的話,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 你好,婚後一方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姻法》明確指出:婚後雙方的各自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是說:無論是哪一個“單獨”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當然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其中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並且指定僅僅屬於自己子女所有時,才屬於個人財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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