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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4月12日

土地使用稅由哪位繳納?怎麼做分錄?都有哪些契稅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自有房產:.按財務帳上登記的建造實際價值(即原始價值)*(1-30%)*1.2%計算;對自有房產用於出租時;2..按出租房產所收的租賃收入*12%計算;計提時做:借:管理費用--房產稅貸:應交稅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一般是由土地所有人繳納,它是按土地證上登記的面積,按不同的地域價格元/平方來繳納的,計提時: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貸:應交稅金-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是按季度還是按年度繳納,要和當地地稅局聯繫落實。
2017年04月12日 00:00

1、個人自用商住房不用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外出租要繳納房產稅)2、企業商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017年04月12日 00:00

事業單位經營性用房應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按房產原值乘以(1-30%)再乘以⒈2%稅率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按單位所在地所屬等級(可以問專管員)單位稅金乘以經營性用房實際占地面積,就是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

 相關用戶問答
  • 在徵稅範圍內,凡不屬政策法規規定的免稅土地,均應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 你好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通常是講城市或城鎮上的土地;而農村的住房肯定是集體土地使用權;農村住房限制流通,只能在本集體內轉讓,而且需要符合條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又分為國有出讓和國有劃撥,國有劃撥是未繳納過土地出讓金的,其流通通常需審批並補交出讓金,國有出讓土地轉讓繳納規定稅費即可,可正常流通;通常情況下,國有土地使用權才可以抵押;有部分涉農貸款,農民房屋也可抵押,但不辦理抵押手續。

  • 承租方(公司)代出租方(個人)交納房產稅,房產稅納稅申報表中的納稅人識別號是寫公司的稅號,租金之外我們還繳納房產稅

  • 對於企業土地使用稅的會計核算 ①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的土地使用稅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一應交土地使用稅 ②實際將土地使用稅款上繳稅務機關時, 借:應交稅金一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③計算出應補繳的土地使用稅稅額時,作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一應交土地使用稅 ④年終實際上繳稅金,作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一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如稅務機關退回多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應調整以前年度的損益,作會計分錄如下: ①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一應交土地使用稅 ②借:應交稅金一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免征土地使用稅的單位和企業,由於其不需要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因而不存在相應的會計核算。

  •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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