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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5月28日

個人集資建房政策方面有哪些措施?需要關注哪些點

問題描述 還有月供要多少錢哦,不會算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集資房,通常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個人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小產權房都是國家對國有單位職工住房的優惠政策,享受過福利分房、參加了集資建房的員工都不可以享受貨幣分房中的補貼。
 相關用戶問答
  • 最近看到了好多人都在看集成灶,有幾個親戚就選用了一款火星人的集成灶,我看鄰居家用了一個X7的無煙集成灶,看著也很小巧,不佔用很大的空間,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好的,假如你想買一款占空間較小的,你可以試試火星人的,在性能和品質方面你一定會滿意的。期望能幫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 按照現在相關規定,單位職工集資建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佔用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並可以享受國家很多其他優惠政策,假如職工是全額集資,將來可以辦理100%的產權,在產權證領取後,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假如是部分集資,將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產權,另部分產權屬於另部分集資人(單位)。職工想要轉讓部分產權的集資房,首先要向房產管理機關(房產交易中心代收)交納按成交額2%的土地受益金,方可以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其次,要經過產權共有人的單位的同意,並且單位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 2016房產契稅新政策,各地方購新房需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依照國家規定,2016房屋契稅新政策徵收標準為:普通住宅1.5%,高檔住宅3%全部由買方承擔。住房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普通住房。

  • 集資房與經濟適用房相比,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其相同點主要表現在經濟適用房享有的優惠政策集資房也完全享有,並且二者在供應物件上、建設標準方面也是一致的。其不同點主要是:1、產權性質不同:集資房與經濟適用房的產權不同。集資房有兩種產權: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和房改房產權,即:假如職工按照房改政策購買了集資房的話,那麼其產權性質屬於房改房產權,但假如購買的價格高於當年的房改成本價,其產權性質則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2、價格不同:由於集資建房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買賣關係,而是集資合作建房關係,由此看來集資建房不存在銷售問題,職工可免交部分稅費,所售價格只是建造房屋的價格,不包括利潤;而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中包括3%的利潤,即由房屋建造成本價格再加3%的利潤構成。期望能夠幫助你。

  • 一、關於“集資”過程的營業稅征免問題 集資建房分“集資”和“建房”兩部分。所謂“集資”,是指由本單位職工個人先行出資,作為建房的資金來源,集中由集資單位成立的負責建房的組織進行管理,在房屋建成後,職工個人按出資比例分得住宅。此過程比照財政部、國務院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9]210號)中“為支援住房制度改革,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和標準價出售住房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以上稅收政策要從三個方面理解:一是集資的個人必須為本單位職工;二是集資單位所建房屋為本單位職工住宅;三是免征營業稅的物件是集資單位向本單位的職工收取的集資款,即單位建成房屋後向職工分配住房時,免徵集資建房單位向本單位職工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 二、關於“建房”的形式及相關稅收政策 由於集資單位本身一般不是建築企業,其建房過程一般採取以下幾種方式: 一是國家機關、企事業等單位以本單位職工或本單位的相關部門成立集資建房辦(以下統稱“集資建房辦”),由其以集資單位名義辦理土地徵用手續,並取得有關部門的建設專案批淮手續和基建計畫,聯繫建築施工企業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後,施工企業與集資單位進行結算工程價款,並給集資單位開具建築業發票。集資建房辦在工程價款結算完畢後不得有剩餘資金。集資單位在住宅建成後,辦理本單位職工的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此類建房由於在建過程中沒有取得應稅收入。對其“建房”過程不徵收營業稅。 二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委託本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成立本單位的集資建房辦,由該集資建房辦以該單位的名義辦理土地徵用手續,取得有關部門的建設專案批准手續和基建計畫,並聯繫建築施工企業進行建築住宅。建設過程中,集資建房辦不墊付資金,房屋建成後,由建築施工單位將建築業發票開具給集資建房單位(不得開具給集資建房辦),集資單位(或通過集資建房辦)將建築工程款支付給建築施工企業,集資建房辦無收支價差,另外向集資建房單位收取手續費。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集資建房辦才發生了“代建房”行為,對其收取的手續費應按“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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