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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7月26日

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稅率是多少?有什麼要注意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地產土地契稅稅率比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需要繳納契稅;契稅稅率為3-5%。在現行中,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契稅為3%。期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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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村土地買賣合同範本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商榷確定,訂立本合同。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四、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實際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應該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應該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3、乙方應該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5、乙方應該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法規的其他義務。6、乙方應該依法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8、其他約定:_________。七、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2、假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實際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八、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九、生效條件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後生效。十、其他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商榷確定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包方(簽章):_________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按照取得的方式分為劃撥、出讓、作價出資(入股)、租賃、授權經營、荒地拍賣、撥用宅基地、撥用企業用地、農用地承包、集體土地入股、其他等。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集體農用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 題主好!宅基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區別:1、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其實際收益。2、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3、二者的區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對應的,區別在於使用權的許可權:集體土地未經批准不得轉讓、出售,使用權人只能是本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而國有建設用地就沒有上述相關的規定。相對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為嚴格的要求。房證是通過國家出讓土地,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後開發建樓依法取得的相關權證,可以正常上市交易。宅基地證是土地是集體所有,類似劃撥地。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同一集體組織內的成員相互轉讓。假如要上市交易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個稅等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才能交易。也可理解為宅基證是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是所有證,證明房屋的所有者。從法律層面來講,宅基地就是國家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沒有實際的使用權,如國家有政策不受保護。房產證是在房產機關登記過的房屋產權證明,受法律保護。期望對你有用!!

  •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出租人應該是土地使用權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將來可以合發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人。二、出租人(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該在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使用後,方可將土地使用權出租。三、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同時出租。反之,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租時,其土地使用權也應當同時出租。四、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時,應該征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五、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假如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該征得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並辦理土地用途變更登記。六、土地使用權出租的期限不得超過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減去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已經使用的年限的餘額。

  • 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一個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是不同意思。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一級市場,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國家通過拍賣、招標、掛牌出讓和協定四種方式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是土地使用權交易二級市,採取方式多為出售、交換和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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