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重新辦理委託公證書?求大神解答
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8月24日

重新辦理委託公證書?求大神解答

問題描述 我的房子曾經辦理過委託公證書給一個人,可我現在想從新辦個委託公證書給另一個人,我現在去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書,需要帶什麼東西過去,要把以前的委託公證書帶過去還給公證處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小產權房與商品房是不同的,房主沒有合法的房產證。我本人就是小產權房業主,是當地村裡建的,發的是房屋使用證,與商品房一樣,同樣是使用期70年。房屋過戶是到頒發此證的部門去辦理過戶手續,該部門要受一定數額的費用。憑原使用證、轉讓合同書及雙方的身份證等有關證件辦理。以及的小產權房是私人建的,沒有使用證,只有合同書和當地公證部門的公證書,那只要簽定轉讓合同,然後憑新老合同書及身份證等有關證件重新辦理轉讓公證書,就可以了。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辦理房產證時是以購房合同上的名字為准,假如要去掉名字的話,只能等房產證辦好後再辦理夫妻間更名,或者在辦理房產證時約定份額。

  • 一般不可以,但是具體的事宜還必須去銀行詢問。因為政策不一樣,有的銀行可以外貸的。特殊情況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臺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臺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地方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這只是必須有的,其次資料還是去能辦理這項業務的銀行諮詢。我自己知道光大銀行好像可以。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個人建議。好的話給好評謝謝

  • 繼承房產公證要看情況而定。一:如果繼承人是一個人,那就不需要公證,直接辦理過戶即可。二:如果繼承人是多人,就需要公證,以達到產權清晰,公平的目的。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僅供參考

  • 土地證必須要有,其實房產證有沒有倒無所謂.您現在已經有房產證,就說明土地證在物管那裡.辦理流程--房屋測量--土地局辦理土地證--持土地證辦理房產證你可以找物業要回屬於自己的土地證,如果他們不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

  • 1、房產證上的房產比例是可以根據購買人的意願定的,但是房屋所有人只能是一個人,其他人作為共有人。另外,要是共有人不是夫妻關係(夫妻關係不選擇比例就各為50%)就需要到公證處公證,說明你們的是共同出資購買,並各占多少比例(費用在200元左右,收費是按照公證的內容收取)主產權人的比例一般不能低於5%,在產權證辦理的時候要填一個表,上面就會有相應的內容。 2、按揭的方式要是寫父母的名字作為共同還款人,那麼他們的年齡男的不能超過65,女的不能超過60。你的貸款年限就是你父親或者母親的最大貸款年齡減目前年齡的最小值,比如,你父親62歲,你母親56歲,那麼貸款年限就只有3年,就是你父親滿65歲的年限,而不能用你母親滿60的年限。 3、過戶的理由包括“繼承、買賣、饋贈等“,不能直接更名,只有夫妻之間在婚姻關係存在的時候才能更名,還要按照要求提供很多證明材料。而繼承則是指房屋產權人去世以後,由他的繼承人來繼承。如果你是主產權人,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就是父母產權的繼承人,直接獲得他們那部分產權。沒有辦法寫成你弟弟的名字,只有採用饋贈的方式。當然,受贈方會交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和手續費用等,具體的要按照饋贈發生時的收稅標準。 4、在房產證正式頒發下來之後,是不能增加產權人的,銀行也不會允許。 5、至於你家內部如何劃分,就只有你們自己商量了,哪種最有利就採用哪種。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