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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9月08日

房產分配協議書範本怎麼寫?主要有什麼注意事項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不論是正在買房還是已經有房的朋友,除了房產證、購房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範本,土地證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證件
 相關用戶問答
  • 我方為原告,1997年我購買了被告的房屋,雙方簽訂協定:有關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所需要的一切證件均由被告負責辦理。原告當天將購房款支付給被告,被告與原告出具了一張收條。隨後,我方多次催被告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不過被告卻以各種理由推脫,至今都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一審判決被告十日之內協助我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而被告提出上訴。二審判決我們簽訂的協定沒有法律效益,判房子歸被告所有。這也太不合道理了吧!我們申請再審的話,勝算如何?(備註:房產證上戶頭是被告的母親的名字,現得知,是被告賣房時,自己模仿母親的筆跡簽的字。被告母親還一直以為自己的房子在出租中,不知道已經被其女兒賣了。二審是被告母親提出的,但我們認為都是被告人自己操作的,不過判決已經出來了,就是由於判定當初房屋買賣協議上不是房主本人簽的字,沒有法律效力)

  • 你好,區別如下:辦理房產過戶公證不是所有房產過戶必經程式,但是有些房屋過戶必須辦理公證手續。目前需要辦理公證的共有四類房產。第一類是個人繼承房產,應當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除了提供相應的材料外,繼承權公證書不能缺少。第二類是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首先遺囑要經過公證,並且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在根據遺囑內容分割遺產時,對於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定也需要經過公證,然後才能辦理遺產過戶手續。第三類是贈與的房產。贈與人要辦理《贈與公證書》,而受贈人也要辦理《接受贈與公證書》或者是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如此才能辦理過戶。最後一類是涉外和港澳臺的過戶房產,該房產買賣協定也必須經公證部門公證後,才能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 您好,租房協議範本首先就是抬頭寫上“租房協議”,然後寫上房東和租房者的名字和資訊,租房的位址要寫上,還有就是每個月的房租水電要怎麼算的寫上,房子裡有什麼傢俱寫上,如果損壞怎麼賠償,最後寫上租房子的期限,雙方簽名蓋章,寫日期就可以

  • 遺囑的以遺囑為准; 沒有遺囑的,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 房產稅房產原值,按照《*******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而現行房產稅政策提出了“應稅房產原值”。具體為:1.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2.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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