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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9月26日

商品房仲介房屋買賣的流程?有哪位能說說看?

問題描述 商品房仲介房屋買賣的流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實際問問房管中心。房產證辦理流程是:(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各地的二手房過戶流程基本相同,基本流程包括: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
 相關用戶問答
  • 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區別: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的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子是現房;開發商取得的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的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子是期房(還沒有完全建好,沒有通過竣工驗收的房子)開發商取得的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有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為了忽悠購房者的,才會混為一談。期望能夠幫助到您,還望採納。

  • 房屋買賣過程中常見的糾紛,包括售房廣告引發的糾紛、認購書相關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價款支付相關糾紛、房屋交付相關的糾紛、延期辦證的糾紛、懲罰性賠償的糾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與房屋按揭關係的衝突與協調、有關包銷的糾紛、其他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 有,1、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2、認購書應屬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間是預約與本約的關係。3、認購書是買賣雙方就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進行的約定,不是對商品房買賣結果進行直接確認,也不應屬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其效力應該區別於本約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效力。

  • 你好,婚離婚財產分割再婚夫妻財產情況不一,分割時會有不同對待。大致情況分一下三種:1、有婚前財產協議書的;現在再婚夫妻雙方一般都有自己個人的婚前財產,為了避免日後因財產發生分歧,或者離婚時財產分割發生矛盾,故而再婚結婚登記前對各自的婚前財產協商,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預防萬一。這種形式在城市比農村較多。如果離婚時婚前財產按照協議執行,減少了因分割財產的婚前財產的處理矛盾。婚後財產的分割,那不用說,按照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再婚離婚時,婚前財產,有證據能證明屬婚前財產的,屬於個人的財產。按照誰的財產歸誰執行。不能證明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的,一般要按照婚後財產分割(對方承認屬於婚前財產的除外)。3、再婚結婚後有協定的,也按照協定執行。婚後夫妻雙方因婚前財產問題協商一致,有兩種情況:a、同意婚前財產按照婚前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定的,按照協議書的規定婚前財產處理。b、同意把婚前財產按照共同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定的,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是否有權分割呢?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即通常一方再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這也不是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它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這兩種情況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此外,如果結婚未滿8年,但雙方對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另一方。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 在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主動毀約時,如果買方認為仍然需要履約,法律是支援買方的。對賣方來說,違約金賠償絕對不是可以敷衍過去的。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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