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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3年11月07日

開發商違規交房,我們該找誰維權?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開發商未按照合同約定現實交房,開發商的行為應該構成違約責任,應當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而未接受房屋的業主也當突然不用承擔物業費(物業費的說法是開發商騙取錢財的手段)。另外,既然該物業已被相關部門證實未經驗收,則依法能使用,開發商更不應該交付業主適用。對此可以要求開發商出具驗收合格報告,否則應向相關建設部門舉報,並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 違約責任。如需幫助可致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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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房產行業,買房人有苦難言,由於延期交房現象普遍存在,讓業主們煩惱不堪,而開發商們卻理直氣壯,買房成為讓人很頭疼的問題之一。我們來看下交房的時候要弄清楚的幾點關注事項吧!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條件,小心開發商的文字遊戲入住是普通公眾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為房屋具備能夠居住使用的條件,如生活用水、用電、用氣等能夠正常提供。假如合同約定將入住作為交付條件,則入住就成為判斷交付條件是否具備的標準。2.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關於房屋在約定時間尚未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即要求購房者入住,那麼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際上,有部分開發商目的是防止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便通知購房者入住。3、不可抗力引起延期不能全免責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防止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引起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規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責任的情形外,則依照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合同當事人在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4、購房者需要保留的證據材料購房者應從購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購房過程中形成和出現的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短資訊、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影、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證據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所用。在遇到開發商延遲交房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你也知道法院是講究證據的地方,你應該保留購房合同、認購書、相關部門證明材料、開發商書面通知等,這樣對你上訴才會有利的。

  • 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2、經催告後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後滿三個月仍未交房。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品質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並且,假如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後,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後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後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鑒於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無論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後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採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後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以上就是對“開發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所作的解答。可以看出,在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的情況下,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退房。不過,一套房子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開發商可不會輕易讓購房者解除合同或者退房,當事人最終不得不對簿公堂。雖然開發商延期交房屬於理虧,但這並不代表購房者必定能打贏官司。由於法官看重的是證據,無論當事人怎麼說,假如沒證據是不行的。,購房者應當及時與律師取得聯繫獲取幫助,他們豐富的辦案經驗會幫助您更順利地解決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問題。

  • 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辦1、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有明確約定的,最好是按照約定的來處理。2、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等情形的,則按照相關的法律來進行處理的。(1)購房者對於開發商逾期交付的房屋進行使用的,還是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的。違約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個主要是要看你的購買房合同裡是怎麼寫的。(2)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屆滿時,開發商仍不能按時交付的,購房者請求解除合同也應該是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 對於交房的時間,大家都會聲討開發商延期交房。但是有些時候開發商也會有提前交房的情況出現,但開發商提前交房好嗎?我們一起來看一下開發商提前交房好處和開發商提前交房壞處吧! 開發商提前交房好處: 一般來說建築封頂以後,電梯-水電-門窗-內部公共區域-外部公共區域-實測面積-抹灰-外立面清洗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這個要看開發商自己的開發計畫了,處於預算計畫和成本考慮一般來說不會提前交房,如果是行銷需求或者其他變化在資金和工程進度允許的情況下,也可能提前交房,而且提前交房可以解凍開發商在政府的期房預售押金,對開發商的資金流轉也是有一定好處的。而對我們業主來說,可以提前拿到房子,對房子的規劃裝修也有比較充足的時間安排等等,也是好事一件。 開發商提前交房壞處: 開發商提前交房是比較少的,所以最擔心的就是開發商在交房條件沒有達到的情況下利用購房者想快點兒收房的心理偷工減料,用“提前交房”掩蓋品質問題,使業主們接受品質不合格的房子,而業主們如果簽字收了這種品質有問題的房子,就等於放棄了法律賦予的權利,最終損害自己的利益,也讓開發商逃脫了責任。 開發商提前交房一定要做請專業的驗房師來驗房,如果房子不合格的話堅決不能簽字收房。目測難以檢驗房屋品質,尤其不要被開發商提供的簡單裝修所蒙蔽。手續證件不齊全的房屋不管什麼理由,都要堅決不能接受。

  • 先跟開發商協商多久可以交房,時間太長的話,可以補充多少,不能提供補充,就直接解除合同,但是因為您已經開始還貸款,所以建議還是催催開發商,然後就是儘量爭取點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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