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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10月27日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才能繼續使用?哪位有經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購買的商品房是70年的,這個70年是指土地年限,70年到了那個房子也是買受人的,就算房子塌了磚頭都是買受人的,只是土地年限到期後會有有關部分來評估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能繼續使用假如能繼續使用的話產權人只需要出些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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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產權70年後續辦即可。房屋產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只要不是危房,永遠都是你居住使用,假如城市規劃佔用,當然會賠償。你所說的70年期限,實際上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建築物所有年限,這兩者有質的區別。70年到期後,可持證件到國土管理部門辦理土地續期手續。不會影響你的房屋產權。

  •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所有權,而是土地使用權。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1.是針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由於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2.是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3.是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的,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前兩個解釋的小產權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即可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較為明確。而第三個解釋的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的。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農村房子是有房產證的,就是蓋房子的時候要獲得《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建設規劃許可證》。憑這2樣去房管所換取房產證。但是。你是城市戶口。按規定是不能獲得農村宅基地的房產證的。這樣的案例以前發生過很多的。

  • 50年產權住宅房屋與70年產權住宅房屋區別:70年產權住宅,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使用性質均為住宅,設計用途也是住宅。50年(40年產權也是一樣)產權住宅(一般開發商叫公寓),其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登記用途為辦公或者公寓(商業),設計用途為住宅。這種房子的實際規劃用途是辦公(50年)或者商業(40年)用途,只是開發商認為住宅比商業和辦公的利潤更高,才開發成住宅用途的。

  • 所謂的50年產權跟70年產權,不僅僅是使用年限的區別,更大的是房屋性質的區別。50年產權是指商用的或者商住的,不能落戶口,但是可以註冊公司的。70年產權房子是指普通住宅,那些套房基本都是70年的,這個是可以落戶口的。如果從這層定義上來說,50年產權永遠都不可能延期到70年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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