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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3年10月17日

什麼是商品房包銷合同?

問題描述 什麼是商品房包銷合同?請懂得解釋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商品房包銷是包銷商與開發商之間構成的一種特殊的承包銷售商品房的行為,是包銷商以開發商的名義或同時以自己作為包銷商的名義,在約定的包銷期限內對外承包銷售開發商的一定數量的商品房,並按約定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包銷期限屆滿,由包銷商承購未售完的商品房的行為。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的原則,司法解釋將包銷合同定性為無名合同,同時也對當事人違反包銷合同的責任予以明確。 商品房包銷是一種特殊的附條件的商品房買賣行為。所附的條件就是包銷行為,如在包銷期限內全部售出包銷房的,則包銷商與開發商之間不發生包銷房的直接買賣行為;如在包銷期限屆滿後全部或部分未售出包銷房的,則包銷商與開發商之間就所剩的包銷房發生直接的買賣行為。 如果包銷合同約定明確,應當按照約定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果當事人對包銷期滿後未出售房屋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包銷價格由包銷人購買。司法解釋還規定,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包銷合同約定,自行出賣已經約定由包銷人銷售的房屋,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包銷人的損失。 如果發生購買人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糾紛,人民法院將會通知包銷商也參加訴訟。房地產開發企業、包銷人和買房戶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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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購買商品房期房的,提供《房屋(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商品房買賣網上備案表》和《銷售不動產發票》。(二)購買商品房現房的,提供《房屋(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銷售不動產發票》和《房屋所有權證》。(三)購買拆遷安置房需補房款的,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購房款發票》或《收據》及《所購拆遷安置房的權屬證明》。

  • 期房和現房 商品房買賣中的期房和現房有特定的含義。 一般來說,期房是指發展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到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記為止方的商品房。購房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 所謂現房是指已經完工的房地產項目。在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後,可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辦理初始登記。購房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出售合同。 “按揭”的通俗意義是指用預購的商品房進行貸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將預購的物業產權轉讓於按揭受益人(銀行)作為還款保證,還款後,按揭受益人將物業的產權轉讓給按揭人。具體地說,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預購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 何謂“預售”,就是賣給你,但是房子還沒建成(或是還沒辦法拿到產權證),你定金付了,就會給你預售合同。首付暫時不用。等到房子建成,或是可以拿到產權證時,如果你按揭付款,產權證就會抵押在銀行,直到按揭結束才會把產權證給你。如果是一次性付款,馬上就可以有產權證。(也要開發商把產權證辦出來)

  • 它主要內容是規定了商品房購銷活動過程中各環節必須明確的當事人雙方的責、權、利關係,具體有: (1)規定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價格與費用,實際面積及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2)規定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規定品質爭議的處理,物業管理的約定、保修責任等; (4)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房屋平面圖及裝飾、設備標準等。

  • 商品房包銷是包銷商與開發商之間構成的一種特殊的承包銷售商品房的行為,是包銷商以開發商的名義或同時以自己作為包銷商的名義,在約定的包銷期限內對外承包銷售開發商的一定數量的商品房,並按約定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 銷期限屆滿,由包銷商承購未售完的商品房的行為。商品房包銷概念的主要含義是: (1)商品房包銷是一種特殊的承包銷售商品房的行為。由於不動產的銷售有其主體條件限制,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承包銷售,其特殊性就在於開發商有權預售或出售所建的商品房,包銷商必須以開發商的名義或同時以自己作為包銷商的名義進行包銷行為。 (2)在包銷期限內,包銷商根據包銷合同對商品房享有銷售權、賣價權和獲取包銷基價與實銷價之間差價的權利。即在包銷期限內,開發商將自己一定數量的商品房的預售權或出售權轉讓包銷商專營,取得一定的包銷價,把銷售價與包銷價的差價利益的風險同時轉移給包銷商。 (3)在包銷期限屆滿,包銷商如未將包銷的商品房全部售出,則按合同的約定付清全部包銷款,剩餘的商品房則由包銷商承購。對於這部分剩餘的包銷商品房,包銷商與開發商之間則由原來的包銷關係轉為買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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