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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3年10月16日

哪些購房合同是無效的?

問題描述 哪些購房合同是無效的?謝謝
網友回答
2013年10月16日 00:00

(一)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二)房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三)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關於房屋買賣的規定:1、沒有房產證就屬於違法建築,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假如政府要求拆除是符合規定的;2、你可以要求賣你房子的老師退還購房款並賠償相關的損失,由於所出售的房產術語違法建築,你們之間的合同是無效的。

  • 購房合同是兩個人名字,假如沒有另一個人的委託書,不能單獨賣房子,一個人簽的合同無效。購房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商榷確定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房屋買賣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賣方轉移房屋所有權給買方,買方支付房屋價金。

  • (一)開發商沒有履行法律規定手續,不具備完備的法律檔,因此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二)開發商採取欺詐手段,誘使置業者與其訂立房屋銷售合同,合同無效。(三)置業者與開發商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要求退房。 (一)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二)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三)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三)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四)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五)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 首先 第一方和第二方 合同成立生效,但因為沒有辦理登記,所以不發生房子所有權的轉移。 第二方 和 協力廠商 的 合同屬於 無權處分合同, 其效力屬於 效力待定。 如果其後 第二方 和 第一方 辦理了 產權登記,則合同有效。 如果第一方 和 第二方 不辦理, 則合同無效。 當然在無效的前提下, 協力廠商仍然可以 主張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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