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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11月13日

問一下居民土地使用權要怎麼購買?麻煩說說。

問題描述 辦理土地確權證能否在土地上建設房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人通過買賣或其他合法方式將其土地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已經轉讓的土地無權要回。劃撥的土地經批准可以轉讓。所謂轉讓通常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相關用戶問答
  • 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需要房主持有該住房滿五年之後,去繳納2%土地出讓金,以及契稅,印花稅,。維修基金等稅費。就可以辦理原房主姓名的正規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和土地使用證了。

  • 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是指國有土地的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時所採取的方式或程式,它表明以什麼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關於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定的方式。”國土資源部2002年7月7日施行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規定》有明確了一種新的出讓方式——掛牌出讓案

  • 當然可以,不管婚前昏後,都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和屬不屬於婚前財產時沒有直接關係的。

  • 國有土地取得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劃撥,一種是出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根據上述情況,辦理贈與公證有以下兩種情形:一、如果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依法可辦理轉讓,即可以辦理贈與合同公證。二、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未經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所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則需要提供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同意的相關意見的證明,才能辦理贈與合同公證的有關手續

  • 入口玄關櫃設計要注意1.櫃不宜太高大:櫃的高度不宜超過業主的身高,若是超過這個高度便不妥。櫃高度應該是牆面高度的三分之一,或戶主身高的一半為宜。宜矮不宜高;2.櫃宜藏不宜漏鞋櫃宜有門,倘若亂七八糟地堆放而無遮掩,便十分有礙觀瞻。有些在玄關佈置巧妙櫃很典雅自然,因為有門遮掩,所以從外邊看,一點也看不出他鞋櫃,這才符合歸藏密之道;3風水重視氣流,因此櫃必須設法減少異味,否則異味若四周擴散,則根本無好風水可言;4櫃內的層架大多傾斜,在擺放入內時,必須向上,這有步步高升的意味;若是向下,就意味著會走下坡路;5櫃宜側不宜中:櫃雖然實用,但卻難登大雅之堂,因此除了以上所提及的幾點之外,還要注意宜側不宜中,即指櫃不宜擺放在正中,最好把它向兩旁移開一些,離開中心的焦點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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